“新出台的《运城市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今天正式实施,电动车未办理牌照、加装雨阳篷、改动限速装置等行为都是违法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都要罚款处理。”11月1日,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向过往群众散发资料,宣传新条例规定。
据悉,11月1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保障该条例顺利推广,提高群众知晓率,临猗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在窗口单位、县城主要街道及人员活动密集场所,通过散发资料、面对面讲解形式,大力开展推广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言简意赅语言,普及条例内容知识。提醒居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新条例规定,平安文明出行。
【来源:临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