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动焊引发火情涉事三人被拘留

尚一网 2024-06-17 12:40:20

常德日报记者 蔡文龙 通讯员 邓友清 文/图 “这次害得老板损失了40多万元,罚了4万,我们也被拘留 10天,害人又害己,这种蠢事以后再也不能干了!”近日,在汉寿县公安局拘留所门口,刚走出拘留所大门的刘某秋、姚某、胡某武相视摇头,胡某武懊悔不已地对两人说道。

今年4月1日,汉寿县太子庙镇某公司负责人找到刘某秋、姚某,请托两人拆除公司废弃的铁棚。刘某秋、姚某在接受请托后,在明知胡某武没有特种作业证的情况下,仍然让他对该公司的废弃铁棚进行切割拆解。施工过程中,现场监工的刘某秋、姚某和施工作业人胡某武均未对氧割现场采取火灾防范措施,导致焊枪溅出的火星和焊渣掉落到废弃铁棚旁边的厂房内塑料上,由此引发火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多万元。所幸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住火势,才未殃及旁边其它厂房。

大火被扑灭后,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火灾调查员经过缜密调查,认定刘某秋、姚某和胡某武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二)的规定,将案件移交到汉寿县公安局,该局依法分别对刘某秋、姚某和胡某武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在调查过程中,火灾调查员还发现该公司1号、2号车间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员用水枪枪对火势进行压制

消防员在现场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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