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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天下12月9日东莞快讯 疫情发生之后,更加凸显医疗机构的作用之重要性。在提供诊疗服务的同时,也在践行着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初心。然而,也有一些不和谐之音频繁见诸媒体报端。日前,一女患者在广东东莞中医院接受心脏彩超检查时遭遇设备维护人员侵入导致隐私暴露的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院方及时介入给予处置。
“民声君”从东莞市中医院了解到,针对近日某患者在该院进行心脏彩超检查时,第三方设备维保公司一工程师违规进入检查室与医务人员沟通调试检查设备事宜,导致患者产生不良就医感受并引发投诉的舆情,事件发生后,院方高度重视,立即对全过程进行复盘调查,并第一时间联系患者表达歉意。
据院方介绍,经调查,该事件因涉事工程师未严格执行医院相关制度违规进入检查室造成,暴露出当班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保护意识淡薄的问题。经院内研究决定,对当班医务人员、涉事科室负责同志作出通报批评、深刻检查、取消年度评优等处理;责成第三方公司对涉事工程师作出严肃处理,并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目前,医院已得到该患者的沟通谅解,将全力协助该患者做好下阶段的诊疗。
院方表示,将通过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强化培训、设立隐私保护监督小组等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着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大力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竭尽全力守护患者身心健康。
东莞市中医院始建于1965年,是东莞地区唯一一家集医、教、研、康复和养生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现代化中医医院。医院于1995年被评定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广东省示范中医医院,2007年成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并成为该大学教学医院,2012年、2019年、2023年分别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医院的评审,2020年成为广州中医药大学东莞医院,2022年成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九临床医学院。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医疗服务领域,患者法律保护意识的日渐增强,医护人员一旦侵犯了患者的权利,不管其行为是过失还是故意,都有可能引起医疗纠纷,导致医患关系的进一步恶化。医疗服务的高风险性、医患关系的特殊性、社会发展的先进性,决定了医护人员增强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必须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把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其中有关医护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等规定,应成为医护行为的准则。
法律人士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2条第3项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医务工作者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权的保护者。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是对患者人格的尊重,是医护人员应尽的义务。(责编/翔宇)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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