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到镜头里贪官落马后懊悔的表演,总觉得他们搞笑,在那里说些什么“没有回头路”、“世上没有后悔药吃”之类。
现在看来,搞笑的是我自己。
7月28日,媒体发文:江西抚州资溪县一干部“携款投案获宽大处理”。
我还冷笑这有什么好诧异的,朋友说你再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简直是拍案叫绝,好家伙,原来是这么个“宽大处理”——重返工作岗位。
我当时就迷惑了,这怎么能叫“宽大处理”呢,这不是“没处理”吗?
是我理解错了?可“重返岗位”本就和没处罚一样啊,没多大区别。而且一个已经腐败过的官员,手里握着资源,如何保证他不再犯?
有网友表示:重返岗位又不是官复原职,激动啥?
看到没,只要退一步,他们就会进一步。特娘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了,还想官复原职,那岂不是直接乱套了?
可就算只是回去在原单位打打杂,也非常离谱吧。这就好比一个人抢银行,发现跑不掉了,携款投降,于是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匪夷所思的,也是荒诞不经的。一个普通犯罪人员接受处罚之后放出来,连找工作都难。官员犯罪,是执法犯法,本该罪加一等才对,结果连处罚都跳过了,直接重返岗位?
我看不懂,且感到震惊。评论区一些奇葩的评论,更让我觉得见鬼。
有人说“支持,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应该给他个机会。”
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样的傻逼,我就觉得人类应该嫉恶如仇,做错事便承担对应的代价。否则的话也公平不了,你会发现有的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有的人放下屠刀无期徒刑。
有人说“他是携款自首,如果抓了他,就别指望其他人携款投案自首了,反正携款自首也不能宽大处理,被抓之前肯定把钱都霍霍光,让你想追都追不回来。”
这是真tm的天才,按照这种逻辑,我们为什么不给自首的人再发他娘的1个亿,然后再重返岗位?那样的话,那些贪官一旦发现点风吹草动,自首的意愿更强烈了,不是吗?
可关键是,得不偿失啊?用给强奸犯相亲的方式,鼓励他们别再强奸,什么样的脑残才会想出这种主意。
有人说“也不可能都宽大,情节严重肯定还是要重判的。”
我也不知道怎样才算情节严重,官方账号发文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算不算严重,如果严重违纪违法都能“重返岗位”了,那还有什么是不能重返的?又怎么判定哪些可以重返,哪些不能重返?根据什么来判定?谁的关系更硬吗?
难道这位交通运输局的违法官员和人民的名义里赵德汉一样,“一分钱都没敢花”,全做成理财了,功不可没?
可赵德汉也一分钱都没花,依旧判了个无期徒刑啊。
现实跟电视剧放到一起,我竟然分不清哪边是电视剧,哪边是现实。
多的就不说了,对于这谜之操作,我就一个字,妙!
就是不知道,这个好头一开,又会有多少人在夜里做梦的时候,突然笑醒。
本文来自公众号“竹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