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橙子会计要说的就和题目一样,那就是“灵活用工”。
说起,这可是个有意思的东西。所谓灵活用工嘛,顾名思义,那就是相对于传统的用工方式,更灵活。
传统的用工方式都是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突出一个词:固定。
而灵活用工呐?突出一个词:灵活。
也就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签订合同,今天还是上班,明天就谁也不认识谁了。
说起来有点夸张,但有些行业就是这么个情况。比如:外卖配送员、快车司机。
这是行业特点所决定的,没办法。
人员流动性大,但企业确实要给人员发工资。但受限于社保入税的政策,这些人员没有办法上社保。所以造成企业实际支出人员成本,却得不到进项成本抵扣。
于是一些灵活用工平台就出现了。
企业用工,把用工人员信息交给灵活用工平台,但是发工资由灵活用工平台来发。
灵活用工平台给企业开具,票面税额是6%的服务类税率。
而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灵活用工平台代扣代缴,按核定征收的个人经营所得来缴纳。税率很低,大概在1%-2%之间。
这样一来是不是太好啦,企业缺少进项和员工发工资的问题都解决啦?
别急!我来说说他的反面:
那就是灵活用工其实是为特殊的行业准备的政策。人员流动大,企业难以取得进项税负虚高。
但是这些企业毕竟是少数。
可恶的是好多企业明明和劳动者是正常牢固的雇佣关系,为了逃避企业社保责任而强迫劳动者挂到灵活用工平台。
这还算好的,有些企业更是虚挂人员,只给灵活用工平台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号。
于是乎:灵活用工平台变成了发票卖买平台甚至于洗钱平台。
我也别说所有的灵活用工平台都这样,但是呐其实大部分都这样。
所以想通过灵活用工平台来解决企业缺少进项的小伙伴们,建议你们三思而后行。
不为什么,就是两个字: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