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市,坊间曾流传着这样的打油诗:南长清北长清,南南北北是长清;东也胡西也胡,东东西西都是胡。
没有错,今天出场的“历史人物”是一位贪官,而且是,他的名字叫胡长清,常德人,是改开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副省级高官。
这个老胡,是“四乱”的代表,“巨贪”的典范,下面我们就一起走进他的故事。
关于他的几个“乱”字,分别是:乱题字、乱吃饭、乱办事、乱搞女人。
首先,拿“题字”这事来说,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老胡对题字的有执念,算是走到哪里就写到哪里,以至于市区的主干道及其周边建筑上,随处可见他的题字。
以至于普通人,认为这是贪官“到此一游”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其次,乱吃饭也是能排上号。各类富商的宴请,他是频繁出席,由此也喜欢上了畅饮和收藏洋酒。
这酒一多喝,就容易犯错误。
“乱办事”也就成为他与商人老板交往的“诚意”,以此换取不法分子给他的“孝敬”。
这些事情,都记录在检察机关对他的 28 页起诉书中。
胡长清私生活混乱,有传言称,在赣江宾馆他的寓所,常有妙龄女子深夜进进出出。
年轻时候的胡长清家里很穷,这也导致了他经常思考一个问题,为何在同一个社会里,有人能肆意享乐,而依赖工资为生的人,却一辈子都难以企及这样的生活?
这样的思索,本身没有错,但他却陷入了享乐思想的旋涡,越是官越大越难以自拔。
为了获得更多的政治资本,他花了一笔钱买了一个假的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后来,经检察机关查证,胡长清欲壑难填,疯狂到不惜牺牲国家的巨额经济利益,大肆受贿索贿,可谓是罄竹难书、罪不容诛。
最有意思的一件事情是,他在率团参加昆明“世博会”期间,竟然玩起“失踪”而震惊中央。
在世博会开馆的当天,他还接受了央视的采访,谁知他次日就玩起了失踪,随行工作人员不知他去了哪儿?组委会也是一脸懵圈,四处找寻不到人。
随后,中组部和江西均要联系他,无奈只得通过电信部门协助查找,最终得知他在广州。
而他对秘书长的却是说去深圳,而且以“陈风齐”的假身份证入住中国大酒店。
得知此事后,相关同志要求严查,他的行为太过反常了。
中纪委迅速作出反应,即刻将胡长清押解至北京,对他展开严密调查。
胡妻得知自家男人出事,仓皇转移银行存款,扣押后得知竟有300多万元之巨,一场经济大案浮出了水面。
特别是在他担任副省长期间,疯狂地进行权钱交易,平均每天受贿5000元,相当于江西当时一个农民两年的纯收入。
自知罪孽深重的胡长清,他逢人便跪地求饶,乞求组织上能给他一条生路,哀求“放我一马”。
就在行刑前的一刻,胡长清念念有词地说:“我是副省级!……我也可以载入史册了!”
2000年3月8日,胡长清在南昌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