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无数篇文章,和网友们探讨《道德经》中“道、名、无、有、一、天、地、人、万物……”这些个概念的理解方法,可是效果并不好。不但效果不好,还获得一些作者朋友的嘲讽:你整天搞这个概念、那个逻辑的,能理解老子的本义吗?搞得我很无语!
但是我还是要说:《道德经》中的概念很重要。概念是表达思想的基础单元,概念都搞不懂,不要说“老子本义”,能自圆其说就算有本事了。我读这些作者的解读文章,简直是南辕北辙,云遮雾罩,自相矛盾之处比比皆是,这就是对“概念”不重视的直接后果。
比如把“天、地”理解为我们平时说的蓝天白云之“天”,脚踏实地之“地”,把“道”理解为一种实存的物质性存在,描写得活灵活现:
大道在太空与地球表面,以及在太平洋的马里亚纳海沟一样,没有浓淡之分,它就在我们所能说到的任何一个点上,其成分与特性不分彼此。且独立不改、恒常不变,它在方为方,在圆为圆,顺遂物性,自在自然……
这些解读者,根本就不知道“天、地、道”这些概念所指何义!如果“天、地、道”是如此解读的实存实在物,请问“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如何理解——当然,他们会编造出另一套逻辑,试图自圆其说,结果却仍是漏洞百出。
前几天,我随手发了一篇普及“形而上”和“形而下”这对哲学概念如何辨识和运用的微头条,今早我深入地一想:运用“形而上”和“形而下”这对哲学概念,来理解老子《道德经》中的那些概念,简直是太完美了,我想这次肯定会说服一部分解读者接受我的观点(当然,那些“强梁”类解读者除外)。
我们先来回顾这篇微头条的内容:

在《道德经》中,“形而上”和“形而下”的概念是分得很清楚的,但是需要我们仔细去辨别,老子并没有说这个“天地”要作为“形而上”来理解,那个“天地”要作为“形而下”来理解,要看其所处的语境。
比如: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这里的“天地”明显是“形而下”表述。
“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也是“形而下”的运用。
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里的“天地”就不能当做“形而下”了,虽然是实存天地的拟人化,但已经属于“心里想”的范畴了。
《道德经》中的大部分“天地”,都属于“形而上”的概念。怎样判断?很简单,你如果用“形而下”解释不通,它就是“形而上”。比如:
“无,名天地之始”:其中的“天地之始”在什么时候?从哪里开始?谁也不知道,之所以将“天地之始”名于“无”,纯粹就是一种思维产物,所以这里的“天地”就是“形而上”;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天地什么时候生的?为什么有物混成先于天地生?这些仍然是思维产物,是哲学思想,所以这里的“天地”仍然是“形而上”。
但是这里的“有物混成”却是“形而下”,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尽管只是一部分,像盲人摸象,但它是实存实有的,不是人类想象出来的,不是思维总结出来的。
而接下来的这一句“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又是“形而上”了,因为这是人类经过思维总结出来的高度概括和抽象,描述了“有物混成”的本质:绝对性、运动性和本元性。
“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一句又成了“形而上”。
所以“道”和“大”这些概念是“形而上”概念。接下来的“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全是“形而上”概念。
这些“形而上”的概念,全是从形而下的“有物混成”那里抽象、提炼出来的。
所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还很难理解吗?
另外还有一个词“万物”,如果从“形而上”和“形而下”进行区分,一下子就明白了许多。“万物”这个概念在《道德经》中是最麻烦、最迷惑人的一个词,如: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个“万物”显然就是“形而下”。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如果将“万物”理解为“形而下”,根本就讲不通。可是自《道德经》问世以来,解读者几乎没有人是从“形而上”来理解的。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一、二、三都是“形而上”的概念,这些概念能生出来一个“形而下”的万物?想想都是笑话!
好了,抛砖引玉,就写这么多,有不同意见评论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