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不含行政区划的名称
办理企业名称去除行政区划核准要求及条件
去掉行政区划的公司名称—国家总局名称核准
企业名称的选取和登记管理是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一个好的企业名称不仅能够准确传达企业的核心价值和业务范围,还能在市场竞争中为企业赢得独特的竞争优势。
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
1.本企业为已经设立登记的企业法人;
2.本企业分别在3个以上(含3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公司;
3.该3个以上公司的字号都与本企业的字号相同,并且已经经营1年以上;
自2023年10月1日起,不再受理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新设业务,已经登记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申请名称变更。
根据上述要求可知:
1.要申请无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属于企业市场上的存量企业,即新成立的企业不符合申请标准;
2.目标企业还需要符合要求的成立3家对外投资企业;
3.要变更名称的时候需要把3家对外投资企业及主体企业名称统一,且需要对外投资的3家企业经营在1年以上;
4.另外对于注册资金,没有明确要求还是按照以前规定,无行政区划的5000万,无区划无行业的10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