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
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
一位司机爆料称:在广东南雄珠玑收费站,下高速过磅的时候整重称出了3.56吨,当时就感觉不对,于是要求重过三次都是这个数值,换另一条上高速车道地磅一过竟然2.56吨,两个地磅竟然相差1吨。
因为超重了所以导致司机享受不了绿通的政策,竟然要叫过路费四五百元,这让司机很不乐意,自己明明装货的时候,心里有数,根本不会超重的,开始跟收费站的人理论,结果没想到这次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竟然没有“据理力争”,而是表示地磅不准了,需要调整,又告诉这个司机可以免费通行了。
这种前后不一的态度,让这个司机开始怀疑起来,这到底有什么猫腻,于是便报警了,但是司机在视频中说道:这个事也出现过几次了,刚才派出所也出警了,派出所的说“他们就一直这样搞。”
一直这样搞??看来不是第一次了,也不是第二次,应该是好几次了,否则,民警也不会这么说。
可是一次又一次,受到什么惩罚了吗?应该是没有的否则,他们也不会这么肆无忌惮了,民警来了也只是帮大货车司机,能顺利通过,可貌似对于这些擅自调地磅的人,并没有什么惩罚。
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后,前去打开了地磅的控制箱检查,司机认为对方是在调地磅,司机发出灵魂拷问:之前为什么不检测,现在发现问题了就说要检测?
没人回答他的问题,最后这个大货车司机折腾了一个小时,才通过这个高速收费站,至于有没有弄好,后面还会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没人知道。
只能说这些人吃相太难看了,他们知道你们知道,可是他们赌你们拿他没办法,即使闹到,也不过正常调回而已,所以这么肆无忌惮,什么规章制度,都是他说了算,能蒙到一个是一个,实在蒙不到,再调回,仅此而已。
不过这比起下面这件事,还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2023年5月下旬起,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
同年6月11日,杨某某、占某某根据事先查询的信息,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家中带走。
在车辆行驶途中,杨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后沈某乘二人不备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警。
只能说这个沈某胆大,也是运气好,否则运气不好可能……
有意思的是,当地在接警后本想以招摇撞骗罪对两人立案侦查,结果发现两人具有司法工作人员身份,不是“李鬼”,而是货真价实的李奎,案件就此居然陷入了僵局。
后来德清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最终二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有期徒刑七个月。
是护着了这个企业家沈某,至于两个“李逵”的惩罚重不重?那就值得商榷了。
只是想问下,这两个只是简单的滥用职权吗?
跨省市去抓人,索要好处,如果不是沈某逃跑,那将会遭受什么样的事情?结果最后两人被抓,就只是滥用职权?
难道不应该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吗?结果没有加,相反还……
苟利权贵岂计百姓?法外有情何来天清?
浙江的这次行动,无疑是一种进步,甚至称得上是“破冰”。但冰破之后,行路更难。
真正的考验,或许才刚刚扬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