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这些词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能并不陌生。
但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
尤其是拘留所和看守所。很多人都搞不懂这两个有什么区别。
拘留所虽然也是监管单位,但是跟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理不清也很正常,毕竟如果没遇到事,谁会去了解这个。
我们现在来介绍一下这几个的区别。
这三者的监管单位就是不同的。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主管部门为公安机关;
监狱主管部门为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拘留所里所关押的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
关押时间为七天。
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也就是说拘留所在押人员都不会关押时间太长,而且时间是明确的。
家属是可以去探视的。
而看守所的犯罪称为刑事拘留,是触犯了刑法的,属刑事犯罪。
通常时间是没有固定期的。
看守所就好比是一座仓库,管教就是保管员,对货物只有保管权,沒有决定权。
决定权始终在办案单位手中,就连在押人员外出看病都需要通报办案单位。
这里面大部分人的罪名还未最终确定。
拘留所、看守所这两个地方关押的人员性质完全不同。
若说前者还是人民,违的那点小错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小惩大诫即可;
后者就属于敌人了,是要严惩不贷的。
看守所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
嫌疑人在看守所内的一切活动都受到严密监控,会见律师、亲属也需经过严格审查。
而拘留所的管理相对宽松一些,被拘留人员在确保不脱逃、不自杀、不自伤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监管。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办案场所紧张,看守所和拘留所常常合署办公。
有一些省份已经开始整合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机构,成立监狱管理局。
实现"捆绑式"管理,以提高羁押场所的管理效能。
去了这两个地方,你就知道为何自由宝贵了。
为了自由,也要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