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拟不同意”企业,两周公示期内通过资质申报系统进行申诉

四川资质小吴 2024-11-21 1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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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024年11月20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新一期《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建筑业企业总计1563个。注销申请1个“拟同意”。资质申报1562个,其中“拟不同意”711个。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通,“拟同意”占比54.4%。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总计80个。注销申请2个“拟同意”。资质申报78个,其中26个“拟同意”企业。“拟同意”占比33.3%,仅占三分之一。建设工程勘察企业总计32个。注销申请1个“拟同意”。资质申报31个,其中9个“拟同意”。“拟同意”占比仅29%,三分之一都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总计11个,其中资质申报5个“拟同意”。工程监理企业总计16个,其中资质申报1个“拟不同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资质申请1个,“拟同意”。

需要注意!

公示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日

初审意见为“拟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2024年12月3日17:00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

单位及个人反映本公示中企业情况:须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申报企业在本次资质申办业务全流程办结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除提交申诉材料外,请勿作其它(包括申报人员)变动。

具体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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