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818黄金眼报道,蒋女士在杭州滨江区中赢云际投资了一套商住两用的公寓楼。蒋女士说,公寓是五年前统一精装修交付的,之后她出租出去了。
去年夏天,业主们发现公寓楼的二楼到二十楼,本来每一层都有一间公厕,交付时全都被改成了房间用于出租。五年下来,这些房间的租金大概600多万元。
发现问题后,业主们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情况,属地社区两次组织协调关于租金和房间如何处理,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
蒋女士的遭遇令人哭笑不得。商住两用的公寓楼,原本每层规划出来的公厕早就已经算到公摊面积里,然而现在却被改成普通房间租了出去,这就相当于,开发商一头跟业主收了公摊面积的钱,一头又利用业主的空间狂赚几百万租金,这明摆着就是侵犯业主的利益,薅业主羊毛。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不能擅自改变商品房的使用功能,如果要改变,不仅要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和设计单位的同意,也要通知业主,得到业主的允许。
中赢云际的开发商私自把图纸上的公厕改成房间出租,属于侵权行为,也是明显的违建。
开发商说爆改公厕有投资人投资,部分出租营收得返给投资人。当业主询问物业是谁在给这些改造后的房间交物业费时,物业工作人员坦言,自己一说就要失业。
这更让人好奇,这个所谓的“投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600多万租金到了谁的口袋里?是谁给了他投资违建的勇气?
这件事看着荒唐,然而翻看新闻,类似情况在各地经常出现。2024年12月,济南市民王利发现自己购买的商住公寓楼的公厕根本就不对外开放,多次向物业反馈也无果;
2023年盐城市建湖县同样有业主发现,自己在当地购买的公寓房,原本每层应该配备的公厕被开发商改造成了房间对外出售或者出租;
来自武汉的徐先生购买的办公楼被改成了公寓,不光是开发商承诺的配套公厕无法兑现,自己办公室内的使用面积也被各种管道占用……
从各地的这些案例来看,一旦开发商改变房间使用用途,业主们的维权之路会非常困难,与之相对应的是,开发商的违法成本非常之低,除了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几乎没有任何其他处罚。
而极低的违法成本,导致开发商们有恃无恐,视业主们的利益如无物。蒋女士这些业主在社区的组织下已经和开发商沟通了两轮,面对如此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他们至今没有从开发商以及规划局等相关部门那里,得到任何有效说法。
上面提到盐城市建湖县的案例,虽然当地住建局、规划、城管等部门已经确认开发商属于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的使用功能,并且做出了整改的要求,但是开发商始终置若罔闻。
蒋女士这些业主是否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收益,被爆改的公厕该怎么处置,有待当地有关部门的协商调解。
但这不只是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也不是开发商吐出多占的利益就完事了。这样的荒唐事为何在监管的眼皮子底下发生,是必须要回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