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找不到了,发律师函纯粹是浪费钱!
发律师函的目的就是给对方施加压力,对方不为所动的话,这张纸就作废了。
你连对方人都找不到,发了律师函对方也看不到,还能起什么作用呢?
这个时候只能起诉了,如果对方名下有资产或账户里有钱,你还有机会追回欠款。
但,既然别人跑路了,肯定不会傻到留下资产让你拿回去的。
要么发个通缉令,把人抓住了,看能不能要回钱。
一般欠钱跑路的有这几种情况:
1、诈骗
比如一些培训机构的老板,收了很多学生的学费,又拖欠了员工工资和场地租金,然后携款潜逃。这种就可以直接报警了,让警方抓人,到时候能不能要回钱都不一定的。
2、负债无力偿还
欠的太多了,完全没有能力偿还,有没办法面对债权人,只能选择躲避了。这种人你就算把他找到了,也要不回来钱。
总的说,跑路了要么就是带钱跑,要么就是空跑,你要知道对方是什么情况,再去决定怎么行动来挽回损失,不要做些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