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彭宇案?河南男子报警反被疑撞人,真相究竟如何?要严谨啊!
文:深山叔
事情的起因是河南的一位王先生,在1月26日早晨6点多,在G311国道付庄附近路过,看到一老太太被撞倒在路边。
随后王先生好心,然后就打了报警电话报告交警后就走了。
本来是个很简单的事,谁知道20多天后,交警找到了王先生,说他的车也有嫌疑,开具了手续后就把车扣了。
想不到的是!
王先生的车之前正好有一块破损的地方,然后有关部位拿去鉴定中心鉴定后,出据了车是碰撞后产生的破损的结论!
这下王先生一下子就成了嫌疑人了,可把他急坏了。
还好,王先生以前拍短视频的时候,拍到过这辆车,而且是在事故以前,破损时的画面正好被清晰的拍下来了。
这下让王先生也松了一口气,他也信心十足的找了记者,一起跟着去交警队。
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没想到办案的同志,一句话让整个事情引起了舆情冲上了热搜!
办案的同志说,我只认鉴定中心的鉴定1
如果他们出具了鉴定破损是与此碰撞有关,你就是零口供,我也要办你!
哎,同志,说话要严谨啊。
尽管王先生提交了证据,但办案的同志不认,只认鉴定中心的!
这一下,好心报警反而成为了嫌疑人了。。
这都有点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报警的味了。。
当年的南京法官王浩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句话过去了十八年,都还影响至今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啊!
有网友说这句话,让中国的道德水准至少倒退了五十年。
说真的,再次回顾当年的彭宇案中,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何去扶事件,总体的评介就是,这个案子处理得很糟糕!
据说当时被撞老人的儿子是JING察,后来因别的事也被查了,当初有没有迫于压力不得而知。。
后来,此事影响太大,王浩法官也被调离了法官岗位到了街道办。当事双方最后是以调解的方式赔了一些最后了结了此案。。
纵观事件事情,后续的影响巨大,判决又是如此荒唐,最后以调解收场。
最离谱的是调解内容保密,导致此案没有起到任何正向的作用,以致社会风气更加沉沦。。
所以,我们需要警惕。不要让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报警的事再次发生。
或许当时的王浩也是考虑了各种因素,才说出了那句话。
在当时没有监控的情况下,确实也有可能是彭宇撞的嫌疑,但这句话不能由法官说,也不能成为此次判决的决定性因素!
因为中国的法律是疑罪从无!
对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但最终王浩法官的那句话对我们的社会带来了很不好的,很深远的影响。
回到今天的这个河南好心人报警变嫌疑人的事情。
我相信有关部门最后一定会明察秋毫秉公执法的。
但是还是希望办案的同志,还是要更严谨些。对待当事人,在交流的时候,语气和话语都要更严谨和注意才行。
哪些话该说,哪些不该说也是一个人办案水平的体现,你说对不对?
不要动不动就说我要办你这种话,嫌疑人也是人啊,况且人家手里有证据。
也不能只认鉴定中心的那个鉴定,鉴定中心只说了与碰撞有关,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是与此事的碰撞有关。
还是要重视各方面的证据链的,不要让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报警的事再重演,你说对不对?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正常现象啊、别人为什么要动脑、有本事你就拿出铁证、再经过鉴定机构出具证明、才能够证明不是你犯的事[呲牙笑]
扶人有风险,报警需谨慎!
这时?鉴定?有点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