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县长夫人都跑出来“求助网络”了?

半刻闲情 2024-08-08 18:22:17

欲悲闻鬼叫,我哭豺狼笑。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只是真相。

想必大家已经发现了,近期的网络实名举报接连不断,甚至出现了一些人们所想象不到的,比如民警、县长妻子,甚至还有司法局干部、法院人员网络举报的现象。

不知道这算不算“上梁不正下梁歪”,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早先有莆田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举报院长卖官,后来出现了派出所所长举报局长包括涉黑等一大堆罪名,前几天唐山民警举报烧烤店打人事件处理存在问题……这些已经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了,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

6月7日,重庆一名司法局干部在网上录制视频,拿着工作证件实名举报该区的组织部长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滥用职权等一系列问题。

或许也是因此,一句广为流传的话出现了:警察、干部都得靠网络上的举报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那普通老百姓呢?靠什么,朋友圈吗,还是写信给外星人求助?

有一说一,上面这个举报人的视频也同样是离谱,连具体重点都抓不住。古话说,“有司贵于能,守官贵于廉”,结果这双方一个无能,一个不廉,也算是天造地设的绝配了。

只不过这样一来,倒霉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据媒体报道,近日甘肃有一对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夫妻在网上实名举报,说二人被当地银行的经理田某“叫上门殴打”。

据说是夫妻两人去银行办事的时候,该经理田某调戏妻子,随后与其丈夫产生剧烈争执。

简直就是丧心病狂、无法无天啊!

大家看出来了吧。当着别人丈夫的面,调戏别人妻子。战国策里云“鱼烂而亡”,内里一旦开始腐烂,是没救的。这样疯狂且不合常理的情况,都开始在普通人身上上演了?再多来几起,岂不直接乱套。

白天银行人太多,产生争执后这名经理觉得对方让自己丢了脸,于是晚上以那对夫妻所办事项为理由,把两人叫到自己家里,联合家人对两夫妻非法拘禁并暴打。

更讽刺的问题在于,早在7月28日发生的事情,两个普通老百姓无缘无故遭到暴力殴打和拘禁,过去十多天时间,竟然没有风吹草动。

直到昨天,这两人鼻青脸肿的在网络上举着身份证发起实名举报,求助网络和舆论。

眼见舆论越来越热,当地终于回应,由该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全面调查此事,对打人的田某、田某魁、刘某英(田某妻子)依法拘留,银行亦对田某停职。

可这对夫妻实名举报之前呢?这事儿很复杂吗,银行有监控,小区也有监控,两夫妻还有伤情鉴定报告。怎么就非要别人实名举报了,非要网络上热议纷纷,网友愤而斥责之后,才有对打人者依法拘留的后续?

若长期如此,以后老百姓遇到问题,还不如直接去庙里求个签,毕竟佛祖有作为的概率恐怕都要比这些人高出好几倍。

没有热度、没有舆论,就什么都查不出来。热度和舆论一出现,分分钟调查的清清楚楚?

显然,这样的事情,不仅得追究打人者的暴力行径,更要追究执法者的渎职问题。

舆论和热度,就好似悬在他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没有这把剑,他们就无视老百姓的诉求,无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甚至无视法律。

无独有偶,新的问题还在接二连三的被抛到水面,或许为了制止这种“曝光”,新的措施也要出现了。

8月7日,微博网友发出河南某地原民警刘丽实名举报的视频,内容同样令人惊叹。

又是举报,简直令人诧异,乐此不疲了是吧?这是什么全民娱乐的新潮流吗?

根据刘丽所说,她的丈夫是县长,并且还“蒙冤入狱”,只因他在周口红楼案的问题上得罪了当地县委书记马卫东,被其联合其他干部罗织罪名构陷入狱,无处申冤。

既是举报,就尚未被证明。所以刘丽说的话,我们不能全信。她的县长丈夫大概率没有她所说的那么正直,多半屁股上确实有屎,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位叫刘丽的民警认为:把他丈夫弄进去的人,屁股上的屎要多得多。

令人彻底无语,感到恐怖。想一想,妻子是警察,老公是县长,这样的人在更大的权力面前,都只能选择网络举报。

她为什么不走正规渠道?普通底层老百姓的维权又有多难?可想而知。

以法治国,则乱事可平;以法治官,则官才不敢乱。某些人,连这点最粗浅的道理都不懂了。

这条视频下面的评论,可能便是此刻很多老百姓的心声。

法律的意义呢,为什么会在那么多的事情上,半点也体现不出来?我们的纪委呢,不是专门负责监督这些问题的部门吗?

接二连三,源源不断,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这到底是举报还是他们新的“社交平台”?

当你发现,大部分考生都在作弊时,或许要干的事情不是没收他们的试卷,而是先看看该考场里有没有监考老师。

如果有监考老师,并且他们依旧在作弊。那么是时候调查一下了,那几名监考老师,说不定正是在作弊的学生的家属、亲戚,或者是昨天刚去学生家里吃了饭的人。

一人做事一人当,官做不清百姓殃。

大部分实名举报的事情,最终都得到了比较不错的结局。也就是举报内容属实,举报的人确实受到了冤屈,确实无罪。

可我倒是想问问,他们无罪,可那些原本负责监督的人呢?那些原本参与其中执法的人呢?有没有罪!

有人说:的确如此,但这种举报太多的话,也侮辱形象,非良久之策。

而我想告诉他的,是孟子的一句老话: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

是谁在侮辱他们的形象?弄清楚,从来不是老百姓,不是普通人,更不是举报者,而恰恰正是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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