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车哪里来的啊?”
小区的保安骑着车与刚从外面回来的战先生擦肩而过,一抹熟悉的颜色吸引的战先生的注意,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战先生转身叫住了他。
这一看可不得了,小区保安骑的不正是战先生几个月前在家门口丢失的那辆悍马自行车么!而这辆价值6000多元的悍马自行车为什么会出现在保安手中,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案情回顾
好的安保能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有效防止盗窃、侵入等犯罪行为,确保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很多小区的住户对于所在小区的安保都有着很高的要求。
战先生也不例外,由于其居住的小区比较高端,物业所提供的的安保服务也一直比较让他满意。但他没想到的是他锁在家门口的自行车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丢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几年前,经常在网络上浏览骑行视频的战先生逐渐对骑行起了很大的兴趣,但由于没有自行车,很多想法难以付诸实践,所以战先生网购了一台价值6580元的悍马自行车。
由于自己经常保养车辆,战先生的自行车看起来像刚买的一样,每每看到被自己爱护有加的“小黄”,战先生时常感叹,他的自行车应该还能继续陪伴他好多年。
但意外也来得很突然,由于急着出门办事,来不及将车辆妥善安放,于是战先生把自己的自行车锁在了楼道的小角落里,等着办完事再回来处理。
离开家的时候,战先生瞥了一眼自家的车,想起近来很多自行车和电动车被偷的新闻,心中起了一点犹豫,到底要不要把车放进家里?但最后战先生还是没有再动那辆车,因为他对小区的安保足够自信。
战先生也没想到,离开时无意识瞥的那一眼,竟是他和自行车的最后一次见面,因为他回来之后,自行车就不见了。
战先生绕着小区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朋友建议他报警,他想到警察每天要处理很多的案件,每天丢自行车的也不在少数,办案难度应该不小,他的自行车估计也难找到。
怕给警察添麻烦,最后战先生也没有报警,只是在小区张贴了寻物启事。
本来战先生已经逐渐接受了自行车被偷的事实,但今天和保安的这一次相遇让他非常意外,他敢确信这辆车就是他的那辆悍马自行车。
在战先生的追问之下,保安告诉战先生,这辆车并不是他购买的,是小区保安共同骑的,他们并不知道这辆车的主人是谁,有免费的车不骑白不骑啊。
看着磨损严重、锈迹斑斑的的自行车,战先生心里十分气闷,平日里被他细心呵护保养的车,如今竟然被他们随意搬弄,骑来骑去,看到这个场景,是个人都得生气。
看着一脸无辜的保安,战先生问了半天也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最终他报了警希望警察来处理此事。面对战先生怀疑保安偷窃的指控,警方在仔细了解情况之后告诉战先生,由于战先生缺乏证据,所以偷窃的指控并不成立。
于是战先生只能跟保安协商处理,但保安一直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战先生只好联系了小区物业。小区物业给出的回复也很快让战先生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自己的车是被清理出去的。
对于这个回复,战先生表示难以接受,小区清理楼道的告示他确实见到过,但那发生在他丢自行车之前,他那时候可没收到过清理楼道的通知,凭什么擅自把他的车清理出去!
自行车放在楼道这种公共区域,自己也知道这种做法不对,但是物业在清理自行车的时候是不是应该通知他及时把车挪走?
而且不通知他就罢了,他的车都锁上了,物业竟然还敢撬开锁私自使用自行车!
战先生表示,物业必须给他一个说法。但一个星期过去了,物业对于这件事没有做出一点回应,战先生表示很愤怒,于是他向媒体曝光了这件事。
在媒体的压力之下,物业终于对此事做出了回应,物业表示这件事确实是当天值班的保安做的不对,他有私心,知道自己失误之后保安也提着果篮到战先生家道歉,但可惜的是战先生不在家。
这一次面对媒体的采访,物业表示会对此事负责,这个失误的保安也已经被开除了。面对物业的回复,战先生希望物业能够给予他一定的赔偿,并在小区张贴道歉告示。
物业很快便答应了给予战先生2000元赔偿的要求,但拒绝张贴道歉告示,对于这件事双方仍然在协商之中。
以案释法
那么本案中保安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呢?
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密的获取数额比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窃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盗窃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
那么我们回到本案中,保安有占有战先生个人财物的意图么?事实上并没有,保安在不知道这辆车是属于战先生之前也表示过,自行车并没有主人,他们几个人都可以骑。
也就是说保安本身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也没有偷偷窃取的行为,所以他的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
那么战先生的指控为什么没有成立呢?我国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在争议案件中,谁提出某种主张,谁就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该主张。
但问题是战先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保安偷了他的车,所以指控难以成立。那么战先生的车辆被无故使用,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损害的,由工作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存在过失或故意的工作人员追偿。
而该物业公司的保安由于存在私心,未通知战先生便将他的车辆骑走,给战先生造成了损失,所以物业公司应承担战先生的损失,但在这之后可以向那位保安进行追偿。
但战先生在楼道放自行车的行为显然也是不对的,放置物品可能会妨碍其他居民的正常出入,增加了安全隐患,例如阻碍疏散通道或引发火灾风险。
而且放置贵重物品在公共区域容易引起盗窃或损坏,给自己和其他居民带来财产损失和安全风险。
物业应该做好自身工作,但业主也要遵守规则。物业有责任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业主也应该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尊重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定,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干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只有物业和业主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看到这个这里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对于男子自行车丢失数月却在小区保安那里发现的事件怎么看?欢迎大家一起来讨论!
由于战先生缺乏证据。什么都要自己拿证据那还要报什么警。
是偷窃行为,不是你的你拿来用干嘛呀?
看看那台物业清理你的房间,你的汽车
可以立案了
报警。六千块可以判刑了!
不见时,第一去物业查一下有没有被人拿走或清理走(毕竟是走廓,有阻挡消防通道的可能被清理走)第二,确认物业没有清走,一定要报案,
通过这则消息,我明白了,集体共同偷窃的就不叫偷盗,涨知识了。
不是你偷的,为什么在骑?
中文博大精深,才会出现一大堆不公平判决[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点踩]
当时报案就好了
清理楼道的物资应该由物业负责,应该起诉物业按价赔偿
是偷走了吧
自娱体的故事越编越假了
保安如何得到6500块钱的自行车[抠鼻]。 保安什么都不知道[抠鼻][抠鼻]
[点赞]我朋友母亲手机丢了,捡到的人用他母亲的微信买了一条烟还有别的零食,手机壳里面还有七百块钱,发现后去超市调取了付款的时候监控,模糊不清,然后那些监控去报警,让警察帮着找这个人,警察说找不了,你可以自己去找,找到了在到我这我们帮你要回来手机和钱[捂脸哭]
报警啊,6000多块已经可以立案了
主要是坚守自盗!物业不应该是管理这种人吗?怎么还有这人混在保安队伍
这就是偷盗
为啥非要道歉哇,就不能多关几年。
物业也好保安也好,都是一坨屎
保安来源于农民工,这个群体普遍素质低下,手粘,好占小便宜
监守自盗?
物业公司太恐怖了!
直接法院见
物业就是强盗,是贼。
重罚重判
怕麻烦?6千多元的自行车应该可以立案了吧!
盗窃罪!
自行车可以骑进电梯的,可以放家里面,特别是价值数万的自行车放非机动车库安全吗?掉了,物业能赔多少钱?
还敢跟社会大哥要自行车?不要命了吧
直接报警就行,然后起诉,你最多花点时间,但对方有人得进去和赔台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