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当时我和我朋友想和他谈生意,但是不知道哪句话惹毛了他,他便拿刀刺伤我们。”
“警官,当时那六个大汉对我拳打脚踢,我情急之下才拿起桌上的水果刀自保的!”
假设你是警官,听到了上述完全不同的当事人陈述,你会怎么做?
一、案情简介
2018年,再审法院终于将尹某改判无罪,予以释放。尹某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他落下来释然的眼泪。
1、开启经商之路
事情回溯到几年前,尹某出生于辽宁的农村,成年之后和自己两小无猜的妻子结婚,本打算平平淡淡的过小两口的日子。
但是直到孩子出生后到了该上学的年纪,尹某和妻子认为城里的教育水平比较高,望子成龙的尹某夫妻二人便决定带孩子来城里上学,夫妻二人也到城里打工多攒些钱。
刚来到城里,尹某做过许多苦活、累活,但是收入一直都不是很高,外加给孩子上补习班需要一大笔钱。
尹某觉得总是如此的话,生活也不会有很大的改变,保不齐以后还得回到乡下。正当他一筹莫展时,偶然间他看到街口的一家配货站转让。
一向为人老实本分的尹某认为自己的机会来了,只要踏实肯干,自己做生意总是要挣得多一点!便和妻子商量着打算把配货站盘下来。妻子对尹某的决定表示百分百支持。
紧接着尹某和妻子就拿出自己仅有不多的积蓄将街口的配货站租了下来,进行了简单装修。为了让自己能有更长的时间做生意,也减少再租另一住处的成本。
尹某就把店铺后边多空出些地方,一家三口平时吃住就在这里,实现了“前店后厂”,白天这里是配货站,晚上门一关就是一家人温馨的小窝。至此,80后的尹某正式开启了经商之路。
2、飞来横祸
尹某的配货站一般是早晨六点开始营业,晚上十点关门。根据尹某回忆,那天晚上临近关门的时候,店里来了六个壮汉,大约35岁左右的样子。
由于一般情况下,十点都不会再有客户来谈生意了,所以在这么晚的时间,还是六个小伙子来到店里便引起了尹某的注意。
尹某说,这六个壮汉先是在配货站门口闲逛。六个人相互使了眼色便进到了店里。
生意人讲究礼节,那六个壮汉一进门,尹某便笑脸相迎:“几位老板,今天的货应该都给您送到了,还是您有什么生意要谈呢?”
听见这句话后,有一个壮汉便将配货站门口的卷帘门拽下一半,剩下几个人将配货架全都踢倒,把货物箱子扔得到处都是。
其中一个指着尹某的鼻子说:“你就叫尹某是吧?我告诉你,识相的话就把店关了,趁早滚回老家,不然下次就不仅仅是这样了。”
行得正坐得端的尹某当然不怕他们了:“几位大哥什么意思?要是要钱的话我给,我做的生意是正经生意,为什么要关门?”
这六个壮汉见尹某没有认怂的意思,便继续一顿乱摔乱扔。尹某也看出来了,这些人的目的不是为了要钱。
尹某看到自己和妻子投入那么多心血,苦心经营,好不容易有点起色的店铺,被这伙人祸害成这样,内心觉得很是可惜:“你们要干什么?不能这么糟践东西!你们这简直是欺负老实人!”
那六个壮汉见尹某的语气不好,其中一个带头大哥便说:“哥几个,他不听话,给我打!”随后只见这六个人把尹某围了起来,一阵拳打脚踢。
尹某见自己势单力薄,只能抱着头蜷缩在一起,只见无数双脚和手不断踹打和抽打他的身体、脸部,疼痛难忍。
起初企图跪地求饶,但对方毫无怜悯之意。他忽然想起自己在桌子左侧放了一把水果刀,他找准时机畏畏缩缩的半站了起来,抄起桌子上的水果刀,气的两眼通红,对着这六个壮汉一顿乱挥。
六个壮汉自然是没将尹某放在眼里,继续围殴他。但在一顿打斗中,尹某一刀刺中了其中一人的腹部,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鲜血染红了他的衣服。
一时间,尹某和那六个人都呆在了原地,脑袋一片空白。紧接着尹某打了救护车、主动报案,准备投案自首。
3、公安机关的审讯
2016年3月尹某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送进了看守所。
面对公安的审讯,那六个人咬定是尹某先拿刀捅他们。尹某自然是把自己刚刚所经历的噩梦般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
公安机关此时犯了难,由于街口监控路线存在盲区,只能看到六个壮汉向尹某店铺方向走去,尹某店里也没有视频探头,此案的调查陷入了困境。
警察便询问尹某有没有仇人,尹某说自己刚来城里不久,本来就不认识什么人。在老家也一向老实本分,不存在仇人一说。
倒是前一阵,因为竞标的事情,和A公司的老板有点不愉快,A公司老板曾对他软硬兼施期待尹某退出竞标。尹某中标后,A公司老板还曾扬言:要你好看!
虽然如此,但是事实摆在那里,被尹某刺伤的人为魏某,经法医鉴定均为重伤二级、残疾程度九级,田老七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4、法院的判决
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尹某坚持说自己是先被魏某等六个壮汉群殴,不得已为了保护自己才将魏某刺伤,自己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魏某等人来到尹某的配货站,确实对尹某实施了殴打、辱骂行为,尹某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进行正当防卫,但是防卫的手段和结果均超过必要限度,不能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一审法院认定尹某用水果刀刺伤魏某,造成其重伤属于防卫过当,成立故意伤害罪,并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案发后,尹某主动报警,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属于自首,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据此,2017年3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尹某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缓刑2年 。同时尹某赔偿魏某经济损失共计约3.6万元。
尹某得知一审判决结果后,越想越不服:凭什么他们闯进我的家里,对我拳打脚踢,却让我既坐牢又赔钱?于是提起上诉。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法院仍然认定尹某防卫过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再审
二审判决下达后,尹某面对判决难过不已,也满心不服,他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经过深思熟虑,尹某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正当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结合不法侵害的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应当从防卫人本人的视角出发,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理性予以判断。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尹某是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的实施的防卫行为,并且结合尹某当时所处境况,实施此种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的必需手段,不应该认定尹某的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
至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本案一审、二审判决,宣告尹某无罪,尹某属于正当防卫。同时判决,魏某应获得的赔偿款3.6万元返还给尹某。
6、幕后黑手
经过调查,那六位壮汉的确是A公司老板雇来的。此人做生意多年,但是由于一直不本分,导致店铺效益并不可观。
尤其是尹某新开了个配送站后,A公司的配送生意更不好做。并且由于上次竞标不成功,A公司老板企图通过此种手段让尹某以后“长记性”,借机报复尹某。
没想到尹某毫不畏惧,不顾一切和这些坏人作斗争,最终造成了这种后果。
二、以案释法
那么什么是正当防卫呢?什么情况成立防卫过当呢?
《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并且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如果误认为不法侵害存在而进行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如果不法侵害结束后防卫的就是事后防卫,有可能成立其他犯罪。
正当防卫还要求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以尹某为例,如果尹某正在被六个壮汉群殴,但是他却将路人甲刺伤,就不成正当防卫。
针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分在于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也就是在实施正当防卫的时候,要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强度、危害性和防卫的手段、损害后果,结合社会一般公众的认知做出判断。
除此之外,《刑法》中还明确规定了特别防卫条款,特别防卫的特殊之处就是对限度条件无要求。但是针对的内容是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近些年,我国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对正当防卫的条款愈发完善,司法适用的界限也愈发清晰,因此,当我们面临危险和不法侵害时,一定要拿出勇气进行对抗,法律一定会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而且,在认定正当防卫时候,一定要以防卫人本人当时所处的情景出发,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做出认定。切忌以“上帝视角”作出评判。
商业竞争需要各凭本事,合法经营更是每一位商业活动参与者所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求一个公平公正要走好多程序啊
进人家家里行凶,应该有无限防卫权
在美国这是可以掏枪直接开的,当然我不是说老美好,就是一直觉得这个正当防卫有问题,挨打就白挨打,哪有网上说的那么容易就得几万块钱,真有钱了说明你也伤的够重,还手就算互殴,别人主动打你屁事没有。。。别人挑衅吐你一口惩罚不痛不痒,你生气还手就是你的问题[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前面俩次的法官判刑标准在哪里,以为个个是超人可以点到为止吗?
发现应该具体说说看,遭到6个毛线围殴时,应该怎样正当防卫才可以。起码给个具体操作方案吧。什么都没有,直接超出,?????
几个歹徒及幕后指使买凶的,应该严惩吧。
一审二审法官是买来的吗?一个人面对六人围殴的情况下,如何防止防卫过当?实力如此悬殊,根本不存在防卫过当的说法
基层法院法官水平有限[笑着哭]
一审,二审法官难道法律法规没学好吗?最后都是最高院把本该公正公平清楚简单的案子翻过来,难道不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吗?不追责这样的法官会越来越多。
别说什么过度防卫,我打你,你不还手我就给你四只打断,你还手就是互殴,什么防卫,法官说你防卫你就是防卫,说你不是防卫你就不是防卫,现实中 ,只要有人对我动手了,我就认为那人想杀我,我觉得我不还手就会死,法官说说能还手么?还手算互殴么?
看时间线,一年多,买卖黄了,搭进去一年,一分赔偿没有[汗]
一审。二审这些人难道不是专业的嘛?
别人上门搞事,自卫还有过当一说?扯蛋
比如几个人围殴我,我护着脑袋猫着腰,手拿刀乱挥,这个时候有人为了看热闹站在我旁边,不小心被我刺中。。。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判[捂嘴巴]
恐吓不犯法吗,入室行凶不犯法?那法是为谁而立?
不应该向我们普法和释法,应该向一审和二审的法官释法。那么明显的事情,竟然这样结果,不是脑子坏了就是行为坏!
应该加强擅闯私宅和侵犯个人利益自卫权的力度!让犯罪嫌疑人知道侵犯私人利益和擅闯私宅的后果。
这不是正当防卫,这是见义勇为。
就算没罪其实也羁押了两年
在国外,打死人都不用道歉
判互殴就行了呗,全送进去,多省心省力啊
这要是在国外,开枪打死也属于正当防卫,跑到人家家里打人还有理吗?
你猜这两次上诉和审判用了多久?呵呵,没有强大的心里支撑早就认命了
求人不如求己,忍无可忍,找源头干就好了。
谁是武林高手[笑着哭]为保命我有错吗
应该可以无限防卫才对[点赞]
最好的结果是自己白挨一顿打,还差点坐牢!
正当防卫乱七八糟
不仅不应该判刑、赔钱,还应该追究那六个人和幕后老板黑恶势力!
一般人到二审就自认倒霉了
法官竟然是法盲是法律的可悲
改判的好!要在全国法院系统形成统一认识,尽量降低对正当防卫方的法律成本
因为坏人都是会帮助坏人。
还好,现在这些都纠正了,但现在还有个没纠正的,就是故意辱骂他人导致的动手,希望能早日得到纠正,在传统观念里,如果别人都三番五次辱骂你,而你无动于衷,就是软蛋懦夫。这种情况下目前一般是先动手者被判罚,而事实上,言语辱骂造成的伤害更甚于轻微的身体受创
三人以上都算涉黑了,六人打一人?法官受贿了吧!得查查啊![得瑟][得瑟][得瑟]
判案被驳回,法官有考核么?
关键问题还是在幕后老板……
此案三审翻案同时,应查一二审法官有无受贿,有无外力干扰司法公正[得瑟][得瑟][得瑟]
自古以来都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现在如果再看见老鼠就打,那就就是人的不对。[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一 二审的法官业务不精呀 要不就是故意偏袒那六个人。
能有这结果已经很好了
保家都难怎了
先不说什么是正当防卫,那几个打人者怎么判?
问题来了 幕后老板怎么判?
多看看人人民的名义。
古人没有监控不破案?
田老七是谁?
再审纠正,服刑都服完了吧。。。。。。时光不能倒流。啥国家赔偿?谁想去试试
你懂不懂法律解释权??
讨价还价
羞刀难入鞘这玩意邪性。
那么那六个人应该是犯罪了,包括雇佣他们殴打他人的那个老板
看看美国,进屋直接开枪
A公司老板犯了教唆罪,怎么判?
哎
无耻法官
这个适当和过当的当,是真难掌控啊
校长与主任瓦殴,两裆瓦殴
一审二审法官简直就是包青天[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现在到处是监控的情况下,还有社会上的啰啰渣子敢接哪个老板这种打人/挑衅的生意吗?
只能说条款不清楚 ,全靠个人猜
一审法官受贿了,该弄死他
三人以上已经构成团伙作案,明显黑社会性质。
尹某刺伤他人,田老七犯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