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把妈妈的私密照片发到网上?”“因为我想买游戏皮肤...”
为获取游戏皮肤将妈妈的私密照以一张一块钱的价格卖给陌生人!很难想象这是一名七岁男童做出来的事情。
这种成年人都难接触到的违法交易,为何他能够接触到?七岁的男童心智尚未成熟,究竟是何人在荼毒年幼的孩子的心灵?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大家深入解读!
【案例回顾】
由于父母的溺爱,小华(化名)在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沉迷电子游戏。小华的父母觉得孩子玩玩电子产品只是一件无伤大雅的小事,不仅没有对孩子加以约束,更给他单独买了一台手机。
沉迷游戏的小华开始想要花钱买皮肤,小孩子嘛,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但他千不该万不该听了别人的怂恿,去偷拍妈妈,用妈妈的照片去换钱!一开始有妈妈睡觉的照片、穿着清凉的照片,到后面竟然还有偷拍妈妈洗澡的照片!他的偷拍生活一直持续到被父母发现。
每一次交易都在滋养着孩子心底的恶魔。得知事情真相,这属于是路人都会十分气愤的程度,小华的妈妈更是伤心不已,她无法想象自己眼中乖巧的儿子,背地里却在做着这样的恶魔买卖,参与这种事情的还不止自己的孩子。
为了及时纠正孩子将孩子引回正途,掐断孩子心底恶魔的成长。小华的父亲忍着一股怒火潜伏进了孩子口中的群。发现群里很多人需要这样的照片,一块一张,就这样众筹起来,很快一个皮肤钱就有了。不仅如此,在群里虐杀动物的视频也可以进行交易。这简直丧尽天良!
令人更气愤的是,很多学生都用了自己妈妈的照片换取了可以购买皮肤的钱,他们不仅不觉得这是件很严重的错事,甚至觉得这样子很好,不用向父母讨要零花钱就可以获得心爱的皮肤钱。
群里的孩子大多和小华一个年纪,三观尚未成型,还能及时纠正。但若是小华的父母没有发现孩子的异常任由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以案释法】
本案例中涉事的孩子七岁,还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他做了这样的事要负法律责任吗?不用的话,又该谁来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和《民法典》第1188条,未满14周岁犯罪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未满12周岁的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超过12周岁的并且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32条:
在本案中,该名七岁男童的所作所为因不具备民事能力,犯了错只能是其监护人承担责任。七岁男童侵犯是其监护人的隐私,家长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后续男孩被发现拍摄了虐杀动物等视频,侵害了别人的隐私或利益,那么家长就需要承担起民事赔偿责任。
在事情尚未发展到更严重的程度前,家长应当重视起孩子的教育,严加管教孩子,将孩子往正确的轨道上带。为了保障孩子的成长环境安全健康,我们也可以贡献一份力,在遇到这种情况积极报警,严厉打击犯罪邪恶分子。
买照片和视频的不法分子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不法分子教唆孩子侵犯他人隐私,根据《民法典》第1169条,处理方式有两种情况。本案只讲被教唆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被教唆,如果是未满八岁且对方监护人无过错,则由教唆者单独承担责任。被教唆者的监护人如果有过错的,被教唆一方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的不法分子未经许可传播孩子家长的隐私视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买卖、传播虐杀动物视频的行为,属于传播暴力视频,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传播血腥视频情节较为轻微者,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以5到2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以下罚款。
看完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的观众朋友们,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对于不法分子的惩罚力度怎么看?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经商天才啊!
无图无真相
严禁网游充值,发售虚拟物件。禁止直播打赏没,封杀一切无底线直播,发现一账号,直接封杀平台。如果做到,下一代就有救了。
我出五块
此事涉及到家庭和伦理道德,我不便过多评论。然而,作为一个领导者,我们应该重视儿童的教育和保护,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没真相,不认可
不如说现在社会性教育是空白。
说好的五图就这??
韩国那边很多这种情况,已经曝光过了,国内有没有就不知道了,因为还没曝光过。
这些照片都不小心发到网上了.
手机网络是罪魁祸首
手机网络是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