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的浪潮中,“还景于民”政策如一缕春风,吹开了免费公园的大门,让市民在繁忙的生活中找到了一片宁静的休闲之地。然而,随着公园免费开放,人流量的增加也带来了安全问题。近年来,因公园内意外受伤而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屡见不鲜。
2023年7月,无锡新吴法院江溪法庭审理了一起因公园内遛弯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王女士在一次雨后散步时,因躲避一只大狗而不慎滑倒在淤泥上,造成骨折,随后将公园管理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无独有偶,近年来,类似的案例在多地上演。2019年,北京的张先生在公园内跑步时,因路面湿滑摔倒,造成重伤,最终公园管理方被判赔偿。2021年,广州的李女士在公园散步时,因未注意到地面不平而摔倒,同样将管理方告上法庭。
在这些案件中,法院通常会考虑事故发生的原因、事发地的实际状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游客作为成年人,应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而管理者则应定期清扫、管护公园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然而,免费公园的安全管理面临着特殊挑战。24小时开放的特性使得管理方难以提供不间断的清扫服务。此外,雨季等自然因素也会增加安全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游客自身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
在无锡的案例中,法院最终判决王女士自身承担70%的责任,物业公司承担30%的责任。
一些城市已经开始采取行动,通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智能化监控系统等措施,提高公园的安全管理水平。但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消除安全风险。游客在享受公园带来的便利与乐趣时,也应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遵守公园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