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的法律依据

懂税啊波 2023-08-31 17:23:21
我是懂税帝,懂税更懂你

自然人代开发票的法律依据是《增值税法》第十八条和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其中规定了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或者电子普通发票。

自然人代开有以下优点:

1、个税为经营所得,且税率低至0.5%,不与综合收入汇算清缴。

2、自然人代开无需成立企业,直接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

3、代开流程简单,只需要提供开票信息就能代开出发票。

4、自然人代开品目基本不限制服务费,居间费,劳务费,工程款,材料费,砂石,运输费等等品目都可以代开。

5、自然人代开无需本人到场,也没有区域限制。

6、自然人代开额度高,对于服务类发票,每人年代开发票限额500万。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代开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人要求名下不能有公司,要求业务真实,做好三流合一,不要虚开发票。

张三取得100万的居间收入,如果自己去当地代开,需要缴纳的个税就是100万*80%*40%-0.7万=31.3万,还会与综合收入汇算清缴。而张三进行自然人代开,个税仅100万*0.5%=0.5万。经营所得缴纳的个税远远低于劳务报酬,只是说经营所得个税在开票时就需要完税,而劳务报酬是付款方代扣代缴,就是需要自然人垫付税费。了解更多政策——《懂税帝》!

0 阅读:5

懂税啊波

简介: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