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基本都会遇到无票支出的业务,比如无票采购业务、一些居间费用以及渠道费用等。这些费用因为没有取得相应的入账凭证,不能就是税前扣除,导致应纳税所得额虚高,虚高利润也会缴纳所得税。
有企业表示,现在所得税税率才5%,虚高利润交5%的所得税无所谓,实际上对于缺少成本的企业,可能缺少的成本就超过了300万,或者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那时缴纳的所得税税率是25%,税负是非常高的。
业务如果不能取得有效的支出凭证,可以成立个体户去处理无票支出的业务,然后个体户再与企业进行业务往来。比如无票采购的业务,先让个体户去采购,然后公司再从个体户那里购买,这样就将无票支出的问题转移到了个体户。个体户在有政策的地方成立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税仅0.5%。
举例:比如无票采购的业务500万,那么这500万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就有500万*25%=125万,转移到个体户后,个体户只需要缴纳个税500万*0.5%=2.5万(没有除去含税价),增值税加上附加差不多5.3万,不过可以开专票进行抵扣。
公司的无票支出业务,都可以通过设立个体户来解决,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个体户享受政策需要保证业务真实,从注册到注销全程不需有法人到场,提交相应的资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