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怪故事:阎王殿对质

历史智 2023-11-16 06:13:15

清朝乾隆年间,在河池县有个叫范明的人,生性朴实憨厚,老实巴交,一辈子没做过坏事。

一天他午睡,梦见几个差役手持文牒来抓他。到了一处公署,阎王坐在大堂上,审理他为谋财而杀害董志的案子。董志也到了,坚持认为自己是被范明所杀。

原来,董志从外面讨债回家,天还没亮,他就趁着凉爽一早赶路。半路上遇到几个人,见他腰间鼓鼓的,就一起动手把他打死,抢走了钱,将尸体丢弃在岸边。正巧范明划着小船经过这里,见到尸体大惊,仔细一看,认出是董志,还有一丝气息。因为是邻居,范明就把董志抱到船上,打算送他回家。董志咽气之前,忽然醒了一会儿,睁开眼睛看见范明,以为那些人抢了钱,留范明划船到江中弃尸灭迹。

所以,董志的魂来到阴间,专门控告范明。阎王查看了生死簿,对董志说,抢劫的是某某等人,不是范明。董志说是自己亲眼所见,极力争辩。冥吏也坚持说生死簿没有出错儿的道理,与董志争执。阎王说:“生死簿不会有误,一般情况是这样。但千百万年没出错儿,哪能保证不偶然出一次错呢?我的判断不如对质更真实,冥吏的话不如囚徒的证词更可信。”

因此,拘捕了范明。范明当场叙述了载送董志的意图。买司又用业镜照出了实情,与范明说的完全一样。董志这才醒悟。范明开始时暗暗责怪阎王误抓了自己,阎王说明了缘由,也就明白了。于是董志另案审理,范明被送了回来。要说案件的公断,到了冥府也算到头了;要说案情卷宗的详细和确凿,到了冥司也可以到极限了。但是,阎王还是那么不自以为是,又是那样不厌其烦,这就是阎王之所以是阎王的原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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