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友分享,江西某设计院又开始折腾了,准备年后开年会,定在正月初十,时间上推陈出新了,费用是均摊,这格局,确实大!
具体通知如下:
各位同事: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为感谢大家过去一年的辛勤付出,增进团队凝聚力,公司将于2月7日(正月初十)举办年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全体员工,此次年会作为公司的集体活动 是团队建设的重要环节,望大家极参与,共襄盛举。
二、费用安排
本次年会费用将按人头均摊。即便因个人特殊原因无法出席,同样需要正常均摊费用,望大家理解与配合。
三、开工红包
公司将为每位到场员工发放开工红包,以此开启新一年的好运与干劲。
四、着装要求
为展现公司团队的整齐风貌,请全体员工着白色冬装工衣出席年会。
五、请假规定
年会当日,未出席者将按旷工处理,请大家提前安排好个人事务,准时赴会。
年会不仅是一场欢乐的聚会,更是我们携手奋进、展望未来的契机,期待大家的踊跃参与,共谱公司新篇!
该设计院年会有几大槽点,每个点都“踩”在员工的心上,让人不吐不快:
1. 时间安排的矛盾性
- 安排在正月初十(2月7日)可能涉及春节假期调休问题。若该日为法定休息日,强制参加涉嫌侵犯休息权;若为工作日,则属于正常工作时间范畴。
- 春节返程高峰可能对异地员工造成困扰,存在变相占用员工春节假期的嫌疑。
-年后开年会,这是啥操作,现场发开工红包,这真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确实别出心裁。
2. 费用均摊的违法风险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禁止克扣工资,强制摊派年会费用涉嫌违法。即便通过"自愿"形式,因存在"未出席按旷工"的威胁,实质构成强制消费。
- 未出席者仍需缴费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违背公平交易原则。
-年会费用AA制,开不起可以不开,让员工掏钱,真是抠搜。如果确实参加不了,还得交钱,这是穷的揭不开锅了么,员工的羊毛一直薅。
3. 考勤处理的合规性问题
- 将年会定义为"集体活动"并适用旷工处罚,需满足两个前提:活动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缺席不影响正常出勤记录。否则可能构成违法扣罚。
- 若员工已提前请假且未被批准,直接按旷工处理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
4. 管理逻辑的自相矛盾
- "团队建设"名义与强制摊派费用的矛盾:企业文化活动成本应纳入公司管理费用。
- 开工红包的激励效果可能被强制收费抵消,存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负面观感。
该通知反映出部分企业在管理思维上的滞后,将本应增强凝聚力的福利活动异化为强制义务,不仅难以实现团队建设目标,反而可能引发劳资矛盾。现代企业管理应更注重权益平衡,通过正向激励而非强制手段提升员工归属感。
实在不行,这年会就别开了,没必要,还伤了和气。
……用个人的钱办团建的事,别办了吧…
我请客,你出钱
[惊恐]
这种企业离执笠还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