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张红琪出生于沈阳,作为家中独女备受父母溺爱,养成了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的性格。原本成绩优异的她,高一时因陷入情网成绩一落千丈,高考落榜后拒绝复读,住进了男友刘大伟家。刘大伟家从事水产生意,由于张红琪生下女孩,且算命说她命里多女,其公婆便找来离异少妇白莲借腹生子。白莲与刘大伟不仅生下男婴,之后再度怀孕。张红琪发现丈夫出轨后,刘大伟竟提出离婚且让她离婚不离家,愤怒至极的张红琪将“闻到死”放入丈夫饮料,致其毒发身亡,张红琪也因此被判处死刑。
而张红琪的哥哥与三姨也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三姨比哥哥大5岁,因常来家中帮忙,与哥哥产生了不正当关系,三姨离婚后两人更是公然同居。三姨离婚时带着儿子,孩子知晓两人隐私后,对他们的关系极为抵触,多次引发冲突。在一次激烈冲突中,三姨先用板凳、菜刀伤害儿子,随后在三姨的要求下,哥哥帮忙将孩子杀害,并把尸体埋在屋内地板下。
2002年10月,在被押赴刑场之际,张红琪为了女儿,决定检举哥哥和三姨的杀人罪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沈阳警方迅速传讯相关人员,经过深入调查,成功查明真相,并找到了男孩的遗骨。鉴于张红琪积极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的立功表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方共同作出决定,将她的刑罚由死刑减为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