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湖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境内,是以湖泊、沼泽、河流为主要特征的湿地。湿地面积4.5万亩、耕地面积4.5万亩、荒漠草原面积2.6万亩,生态系统完整,保持良好,且湖泊、沼泽等湿地区域面积较大,具有较强的湿地生态调节功能,湿地与周边荒漠草原、农田、村庄、林地等自然景观镶嵌分布,具有西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较高的保护价值,是宁夏境内原始湿地保存最完整的自然资源之一。
目前处于初级开发阶段,基础设施薄弱,旅游业态单一,资源优势尚未充分发挥。2006年3月,天湖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列入自治区重点保护湿地,2011年3月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湿地公园示范点,辖区内设有国家级候鸟监测站、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是区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12月被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为宁夏天湖国家湿地公园。2020年1月被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评定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近年来天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逐步建设了观景平台、红柳林、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等设施,具有一定旅游开发基础。为进一步促进天湖旅游区发展,中宁县于2016年修筑了12公里环湖路,2018年设置了主干道旅游标识标牌,评定奖补2座A级旅游厕所,并积极申报宁夏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并列入自治区发改委项目储备库。
为进一步推进天湖生态旅游区开发,中宁县政府与长山头农场与宁夏长山头农场有限公司签订了《天湖景区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共同成立天湖景区合作开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天湖景区开发。
在推进开发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主要问题,一是属地管理问题:长山头农场隶属于自治区农垦集团管理,天湖隶属于长山头农场管辖,因此天湖景区开发具有约束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长山湖村和天湖旅游区与周边区域的有机融合。
二是湿地保护问题:天湖评定为国家湿地公园,在景区开发中突出湿地保护原则,景区开发有一定局限性。
三是投资开发问题:目前天湖旅游区具有一定的旅游基础,在整体开发的前提下,项目投资金额大,缺乏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投资开发。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