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因未满14岁不予立案!男孩家属提出2万和解

老夫从不吹牛 2024-03-24 21:26:58

13岁男孩在公园性侵一名8岁女童,因为未满14岁,警方经审查之后依法不予立案。

这样的结果,别说女童的父母亲人不能接受,网友们也难以认同!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8岁女孩被未满14周岁男孩性侵

2月26日下午五六点左右,广东清远市阳山县。

上小学2年级的的陈果(化名)与上小学5年级的姐姐在公园玩耍,因为二人发生一些口角,所以陈果的姐姐先行离开,只留下8岁的陈果一个人在公园。

没想到,这时候噩梦降临。

陈果被一名上初二的男孩盯上,这名同样姓陈的男孩在公园附近一处房子里对陈果实施了性侵。

事发之后,陈果下体出现血迹,当时就吓坏了,哭着回到家,将此事告诉给了父母。

陈果的父母第一时间报了警,并带陈果去医院进行了检查。

检查的结果令人心惊:处女膜破裂,少量血迹,左大腿内侧见两处淤黑。

看到这个结果,陈果的父母差点昏厥!

这是什么样的禽兽啊!

竟然对一个年仅8岁的女童下手!

另一边,性侵陈果的陈某某显然并非不知是非之人,他显然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恶劣,所以在实施兽行之后,并没有回家,而是跑到了离家五六公里外的一个同学家里,躲了起来。

不过,现代科技发达,别说只是五六公里,就算是五六千里,只要想找,也不是什么难事。

当天晚上,陈某某便被警方找到。

不予立案

陈某某被警方找到之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

本来到了这里,一般情况下,事情已经接近尾声。

既然抓到了人,而且对方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接下来只用等待法律的处罚就行了。

可是,问题就出在这儿。

陈某某出生于2010年5月,目前离14周岁还差两个多月。

3月18日,当地派出所告知陈果的家属,因为陈某某不满14岁,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故不予立案!

对于派出所做出的不予立案的决定,有法律人士认为“也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的”。

不过,若是这位法律人士是陈果的亲属的话,恐怕就不会这么说了。

换句话说,作为陈果的父母,他们是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结果的。

道理很简单:陈某某是不是未成年人,是不是应该受到保护暂且不论;8岁的陈果显然是未成年人,她被人侵害了,难道侵害她的人不用负任何责任吗?

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呢?

据陈果的姑姑介绍,事发后,陈果的父母曾和陈某某的父母在派出所见过一次,当时对方称家里困难,没钱赔偿,提出给2万块钱和解,并要求出具谅解书。

结果可想而知,陈果的父母当然不会让这件事轻易这么算了,没有同意对方的和解方案。

官方通报:已送往专门学校

3月19日,澎湃新闻报道,被停课了一段时间的陈某某再次回到学校,已经开始正常上课。

在此之前,也就是陈果被性侵的事发之后,陈某某所在学校老师曾表示,陈某某在学校本来就是个问题学生。

抽烟喝酒、打架闹事、旷课霸凌,都是家常便饭。

但是,对于这样的学生,老师明知道他需要管教,其他学生也经常投诉,但老师却并没有好的办法来管理。

据称,上个学期,老师还劝其家长带他去封闭管理的学校读书。

从结果来看,他的家长显然并没有同意老师的建议。

事发之后,老师便让陈某某回家了。

直到3月19日,有知情人士透露,陈某某已经又没事人一样的回到了学校,继续读书。

随着媒体的介入,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已经被闹得全网皆知。

3月20日,当地官方发出情况通报: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

在邯郸初中生被3名同学杀害一案曝光之后,罗翔曾说:

“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让人知罪悔罪!”

可如今,对8岁女童实施性侵的男孩,却因为不足14岁,极有可能逃脱法律的惩罚。

这样的结局,无疑是令人大失所望的!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到底是学校教育的失败,还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亦或是法律本身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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