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一名家长在学生家长群中突然发送不雅视频,该群被解散,该名家长也被警方带走调查。事件出面家长在信息传播中缺乏责任心,也不利于旁观人成长。
失职家长应追究法律责任,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本应承担保护学生的责任。但该名家长却在群体中传播不良内容,严重损害人身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侵犯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应对及时高效,突发事件,学校果断解散家长群体,面对防止不良影响进一步扩散,并严厉打击警方工作。这种果断与不良的后果,保障了学生的成长环境,值得社会各界重视。
需重视家校沟通与安全教育,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家校教育面临挑战。有必要加强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明确的网络行为规范;同时,加强家校沟通对话也势在必行。良好的家校互动,能够及时解决教育问题。
应建立支架网络监管和媒介引导,完善网络内容审查、过滤,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也是同样重要的课题。此外,主流媒体应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推动网络舆论生态系统建设。理性引导可以阻断网上负面信息传播。
家庭网络行为规范机制还有待树立,这是类似于类似事件的根本。可以夯实有关网络家庭教育的成熟实践,使家长和孩子都明确网络分享、传播内容的底线。这需要家长自律和积极引领。
最后想说的是,家长失职事件亟待形成多个方面的。需要家校社会多方协作、共治格局,使学生远离网络违法内容行为,安全成长。网络空间治理任重道远,还需社会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