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悲情事件,也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事儿。
悲情的是,活泼可爱的生命瞬间陨落,一名父亲痛失爱子;普通的是,这样的事件每天都在上演,据报国内每天新增200名车轮亡魂。
事情是这样的:
8月11日早上6时,一父亲带11岁的男孩跟团骑行。变道时,因前车突然减速导致男孩避闪不及摔倒,半边身体正好倒在了对面的机动车道上。对面正好迎面驶来一辆汽车,车主来不及避让直接辗过去。
悲剧由此产生。
对事件做简单描述,就在于省掉各种情绪化表达,直达最终的责任划分。
这事虽然简单,但责任划分起来却难。也正因为责任的难定,此事才能够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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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路正规媒体和路边自媒体的解读,需要承担责任的,有四方:
父亲的监管之责:
第一,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可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男孩只有11岁,父亲未能履行监管责任。
第二,不仅跟团骑行,而且要求孩子跟上成年人,车速达到37公里,远远超过国家对非机动车15公里的限速。
第三,网友好心提醒过父亲,公路骑行危险,父亲反怼网友:轮不到你管。
第四则是事发现场,孩子摔倒出事前,可能已经感觉到驾驭不了,但骑行团成员包括他的父亲,没有人理会。
可以说,是父亲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带11岁的孩子跟团骑行,错!逼孩子像大人一样骑那么快,错!无视儿子“骑慢点儿”请求,错!以孩子为卖点赚取流量,错。
这样的父亲,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怜悯。
但回过头来想想,父亲是希望这样的事儿发生,还是能料到这样的事儿会发生?
不要再在父亲伤口上撒盐了,因为这事他的后半生将彻底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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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的肇事之责: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位司机是当地村民,对他来说,走这条路是轻车熟路,或许之前他就是这么走的,附近村民也这么走。也或许,除了这条路,附近村民就没有其他路可走。
所以,他按照之前的习惯,进入了这段未开放的道路,且行驶速度52公里,一直到发生碾压事故进了看守所。
这位老兄也够倒霉,在刑事上大概率不会受到追究,但民事难逃,后半生也将彻底改写。
骑行组织者之责:
不知道骑行组织者是不是孩子的父亲,若不是,这位老哥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他跟那位父亲一样,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可以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男孩只有11岁,他要为骑行团队的安全负责。
骑行一般在早上三四点开始,七点前结束,时间安排上避开了与他人的接触。按照惯例,之前也应该组织过多次活动,都没有发生事故。
谁又能想到,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偏偏在那段未开放的道路发生?
同样因为这事儿,这名组织者,或将放弃自己热爱的骑行爱好,在未来几年灰头土脸、郁郁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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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之责:
根据报道,发生事故的道路处于施工中,且周围还有施工的吊车。路左右两边的所有上下口都是封死的,只有两个地方有开口,这就形成了一个可供通行的路。
之所以有个开口,应该是村民为了便利,把封死的口捅开。
施工安全规范规定,必须全封闭施工。也就是说,施工区域不允许任何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
这家施工企业显然未按照安全规范来施工。
规定归规定,现实归现实。面对村民的出行需求和个别人的不端行为,面对微乎其微的事故发生可能性,施工方往往会睁只眼闭只眼。
综合四方情况,可以得出一个共同的规律:任何一方都认为发生事故是极低概率,甚至不会发生,至少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可就是这样的小概率,让“黑天鹅”带走了这名活泼少年。
谁都有责,也就意味着,谁都没有责任,谁都不愿意承担责任。
在追责方面,这位父亲将困难重重。也可以预见,需要做好追责持久战的准备。
人的命天注定,自己选择的不归路,就放过其它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