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伴随数字技术渗透到人类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社会逐步成为人们分享文明进步的新空间。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在创新发展和公共治理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社会正在积极探索形成全球数字领域规则和秩序,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已经成为各国或地区共同的意愿和选择。
20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号“网信中国”发布《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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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要点信息和全文标注。
要点信息
要点一:《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与《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的比较

要点二:推动数据跨境流动的重要性
数据已经成为了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促进了创新和发展,还对公共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通过数据跨境流动,各国能够有效地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这不仅有助于贸易便利化,还能加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减少数字鸿沟,实现更加广泛的新型全球化。简单来说,数据跨境流动就像是给全球经济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让各国都能从中受益。
要点三:国际合作与规则制定在这个过程中,国际社会的作用非常重要。我们需要在尊重各国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来推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形成。这意味着我们要坚持开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视的原则,既要促进数字技术的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也要考虑到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换句话说,我们要找到一条既能促进发展又能确保安全的道路。
要点四:数据流动的具体措施为了实现这一点,倡议鼓励各国支持正常的商业和社会活动中所需的数据跨境传输,从而促进全球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的发展。同时,要尊重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的不同规定,支持那些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数据自由流动。当然,如果需要为了实现合法的公共政策目标而对数据跨境流动进行监管,那么这些措施应该是合理、非歧视的,并且不能超出实现目标所需的限度。
要点五: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在数据安全方面,倡议强调各国应该有权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非个人数据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这些数据能够安全有序地跨境流动。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倡议鼓励各国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为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提供便利。此外,还要建立和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分享最佳实践,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兼容性,推动相关标准的互认。
要点六:促进数据流动的创新与合作为了进一步促进数据流动,倡议提出了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负面清单的想法,这样可以更加高效、便利和安全地进行数据流动。同时,倡议还强调要构建一个开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视的数据流通使用环境,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提高管理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增强不同政策框架之间的互操作性。
要点七:支持发展中国家倡议特别提到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鼓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更好地参与数据跨境流动,促进他们的数字经济增长。发达国家还可以提供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帮助这些国家缩小数字鸿沟,实现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发展。
要点八:反对数据领域的不当行为倡议明确表示反对将数据问题过度安全化,反对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针对特定国家或企业设置不公平的数据跨境流动限制。同时,倡议也强调要禁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数据的行为,比如在数字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后门或者利用技术漏洞。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打击数据领域的跨境犯罪,保护各国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要点九:倡议的响应与支持最后,倡议呼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企业、民间机构等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希望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比如双多边协议或地区协议,共同推动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构建一个共赢的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格局,让数字红利能够惠及全世界的人民。
全文标注
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背景:伴随数字技术渗透到人类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社会逐步成为人们分享文明进步的新空间。
数据作用: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在创新发展和公共治理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用1:数据跨境流动对于各国电子商务、数字贸易乃至经济科技文化等诸多方面至关重要,不仅可以有效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能力。
作用2:还有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要求:弥合数字鸿沟,实现以数据流动为牵引的新型全球化。
现状:目前,国际社会正在积极探索形成全球数字领域规则和秩序,联合国制定发布《全球数字契约》、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以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多双边实践正在开展,这些均体现了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已经成为各国或地区共同的意愿和选择。
改进方向:我们注意到,在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实践的同时,各国普遍关注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隐私以及知识产权等风险。我们认为,国际社会应在充分尊重各国、各地区因具体国情、社情而采取的不同政策法规和实践基础上,认真听取各方数据安全与发展的利益诉求,通过协商的方式推动国家间、地区间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形成共识。
呼吁:我们呼吁各国秉持开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视的原则,平衡数字技术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进步与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的关系,在推动数据跨境流动的同时实现各国合法政策目标。
期待:我们期待政府、国际组织、企业、民间机构等各主体坚守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发挥各自作用,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携手构建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打造共赢的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格局,推动数字红利惠及各国人民。
为此,我们倡议各国政府:
——鼓励因正常商业和社会活动需要而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数据,以实现全球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为各国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尊重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数据跨境流动相关制度的差异性。支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数据自由流动。允许为实现合法公共政策目标对数据跨境流动进行监管,前提是相关监管措施不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或对贸易构成变相限制,不超出实现目标所要求的限度。
——尊重各国依法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非个人数据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相关非个人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尊重各国为保护个人隐私等个人信息权益采取的措施,鼓励各国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为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提供便利途径,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和监管框架,鼓励就此交流最佳实践和良好经验,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机制、规则之间的兼容性,推动相关标准、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程序的互认。鼓励企业获得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以表明其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标准,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鼓励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负面清单,促进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
——合力构建开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视的数据流通使用环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提高各类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措施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非歧视性,以及政策框架的互操作性。
——积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领域的国际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有效参与和利用数据跨境流动以促进数字经济增长,鼓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弥合数字鸿沟,实现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鼓励利用数字技术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创新应用,提高保障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的技术能力,推动数据跨境流动相关的技术与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标准的国际互认,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反对将数据问题泛安全化,反对在缺乏事实证据的情况下针对特定国家、特定企业差别化制定数据跨境流动限制性政策,实施歧视性的限制、禁止或者其他类似措施。
——禁止通过在数字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后门、利用数字技术基础设施中的漏洞等手段非法获取数据,共同打击数据领域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共同保障各国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我们愿意在以上倡议基础上与各方开展和深化数据跨境流动领域的交流合作,我们呼吁各国、各地区通过双多边或地区协议、安排等形式呼应、确认上述倡议。欢迎国际组织、企业、民间机构等各主体支持本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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