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福建省晋江市在列。
近年来,晋江市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扎实推进“国际化”战略,构建市场采购、综合保税、国际陆港、国际机场、围头港等开放平台,形成海陆空港立体格局,对外贸易规模常年位列福建省县级市首位,2021年实现进出口总值1009.02亿元、比增59.3%,其中进口118.8亿元,进口来源涉及103个国家和地区,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是国家发挥政策优势,鼓励创新监管制度、服务功能和交易模式等,创建的具有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进口贸易集散地和创新平台。下一步,福建省商务厅将继续指导晋江市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为契机,不断提升进口便利化水平,培育进口集散中心,扩大技术设备和原材料进口,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进口贸易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