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琢:内在的有序性:《中庸》人性论新探

幼乾元 2025-04-08 21:18:58

讨论《中庸》的人性论,先要明确三方面前提:其一,性与生同源,《中庸》对人性的认识是一种普遍的生命趋势,而不是完整的道德实现。因此,先天的人性基础与后天的礼乐教化并不矛盾,而是构成了贯通“天—性—道—教”的思想体系,这是思孟学派与荀学的本质区别。其次,先秦人性论基于对人物之辨的思考。“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体现出人区别于万物的根本特点。如何在人性与物性的异同之际把握《中庸》人性论的实质,是本文关注的重要视角。最后,性情论是理解《中庸》人性论的基本视域。朱子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性也;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情也。”(《朱子全书》第二十一册,第1403页)钱穆、赵法生等学者也强调《中庸》对人性的思考延续了先秦“以情论性”的传统,性情之间一体相关,不能将其分割为“对立之两橛”。(参见钱穆,第69页;赵法生,第49-56页)

《中庸》言“天命之谓性”,历代学者多以“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为性,将“中”理解为人性的本然状态。《中庸》对“未发之中”语焉不详,自二程、龟山以来,宋儒便已提出“观喜怒哀乐未发前气象”的重要命题。我们从内证、外证的双重角度对《中庸》人性论加以探讨,自《中庸》文本而言,“中”是理解其人性论的关键词。

学者多以为象旌旗、徽帜之形,或以为即“幢”之初文,为军中用以指挥的旗帜。古人以旗帜召集大众,多为“在祀与戎”之要事。自旗帜位置而言,“中”引申出“居中在内”之义;自运筹组织而言,“中”引申出“和谐有序”之义。《说文》以“和”释“中”,《易·蹇》“蹇利西南,往得中也”《释文》引郑玄:“中,和也。”(《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213页)《孟子·离娄下》“中也养不中”赵岐注:“中者,履中和之气所生。”(同上,第5929页)《中庸》“君子之中庸也”朱注:“然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朱熹,第21页)皆取此训。“中”与天道的“生生之和”密切相关,《左传·成公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这是“天命之谓性”思想的重要来源,颜师古即释“中”为“中和之气”(班固撰,第980页)。《中庸》以“未发之中”言性,是对天道的内在化阐释,将天地的“生生之和”理解为人性的“内在之和”。通过这一阐释,天道与人性会通为一,“中”意味着一种统合内外的秩序性——外在之秩序为“大中”,内在之秩序为“未发之中”,由此成为了中国哲学的核心范畴。宋人阮逸《文中子中说序》:“大哉,中之为义,在《易》为二五,在《春秋》为权衡,在《书》为皇极,在《礼》为中庸。谓乎无形非中也,谓乎有象非中也,上不荡于虚无,下不扃于器用,惟变所适,惟义所在,此中之大略也。”(《全宋文》第〇二三册,第28页)全面阐发了“中”贯通内外的思想特点。

在《中庸》文本之外,《乐记》中“人生而静,天之性也”一语也为理解《中庸》人性论提供了重要参照。“中”与“静”密切相关,孔颖达即以“未发之时,澹然虚静,心无所虑,而当于理,故谓之中”(《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3528页)释之。在《中庸》学史上,对“人生而静”和“未发之中”的会通阐释屡见不鲜。如何理解“静”的思想实质,它与“中”的关联何在?《说文》:“静,审也。”审有清晰有序之义,本字作“宷”,《说文》:“宷,悉也,知宷谛也。”“悉”为详尽明察,“谛”为清晰审谛,体现出详尽、清晰而有序的意义特点。段玉裁曰:

凡物纷乱则不静,审度得宜则静,故静非释氏空寂之谓也。一言一事,必求理义之必然,则愈劳愈静。如画绘之事,分布五色,疏密有章,则虽绚烂之极,仍如冰净沙明,许氏之意盖如是。(段玉裁,第240页)

“静”不是空寂无物,而是事物之间的协调有序。它统摄了事物的多样性与运动性,无论多元关系的分布有序,还是运动状态的协调得当,皆可谓之为“静”。“静”与“靖”同源,《国语·周语》载叔向曰:“靖,和也。”自和谐有序以理解靖(静)的内涵,源自先秦古老的释义传统。

根据“中”与“静”内外互证,我们可以深入理解《中庸》人性论的内涵。首先,“中”与“静”皆有和谐有序的特点,人性的特质在于喜怒哀乐原初未发时内在的有序性。在性情论的视域中,人性虽不离于喜怒哀乐之情,但作为区分人与万物的独得之性,“性”又绝非喜怒哀乐,而是其潜藏而协调的本源性根据。需要强调的是,性与情的一体相关让“静”与“无”具有根本分别——人性之“静”不是空寂无物的心灵状态,也不是与“动”相对的意识止息,而是统摄众情、赅括动静的精神本源。某种意义上,这也是由周敦颐《太极图说》到朱子“理有动静”说的思想来源。(参见杨立华,2015年,第53-56页)

其次,《中庸》的人性论与天道观一脉相承。天道为“生生之和”,在永恒的生生运动中展现天地万物的和谐秩序,人性则是天道落实于人之本质的“内在之和”。这种基于有序性的同质关系,是“天命之谓性”的内涵所在。在天道与人性的统一中,我们可以深入思考人性与物性的异同:人与万物皆秉性于天,“生生”作为一种永不停息的自我实现,是人物共有的基本属性。与此同时,人又有独秉于天命之处,那就是“未发之中”与“人生而静”。人和动物皆有情感、欲望,但动物的情与欲皆为无节制的“已发”状态,唯有人具有内在有序的“未发”之性,因而能做到已发之“中节”。换言之,人不仅有“生生”之共性,更有“中和”之特性,故能以一种文明的方式来把握生生之力。观诸动物发情之际,完全为情欲所掌控,体现出被动性的特点;唯有人能突破情欲之控制,使之呈现为和谐有序的状态,展现出独一无二的主动性。在这一意义上,《中庸》彰显出人为万物之灵的本性所在——只有人秉持了天道的“生生之和”,也只有人能以合乎天道的方式“尽物之性”,建立起“赞天地之化育”的人文秩序。《礼运》以人为“天地之心”,人在万物面前的尊严与主动,体现在对天道的独契、自觉与参赞之中。

最后,《中庸》的人性论和天道观一样,皆与礼乐文明密不可分。《礼记·乐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乐的基本精神在于和谐有序。《国语·鲁语》:“从礼而静,是昭吾子也。”《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礼记·仲尼燕居》:“夫礼,所以制中也。”在先秦思想中,“静”“中”“和”与礼乐之道渊源极深。某种意义上,《中庸》的人性论是对礼的内在化,这种以礼言性的哲学路径是礼乐文明的人性论起点。它回答了两个根本性的问题:为什么只有人才能建立礼乐?为什么礼乐具有普遍性的文明价值?礼乐之道的根本意义,正在于它是一种契合并实现了人之本性的文明方式。

摘自《礼乐文明的根基重建:〈中庸〉主旨新探》《哲学研究》202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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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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