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的8小时工作制,就是从早上上班到下班一共8小时,但是深圳一公司却重新定义8小时工作制。
根据网传图片显示,这家公司的8小时跟一般的8小时定义不同。
他们的工作时间分成三段:早上10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晚上7点到9点。这种2小时—4小时—2小时的工作模式把一天切成了三部分!
从这个时间安排来看,早上的上班时间挺晚的,可能是因为可以多睡会儿,但晚上的下班时间也挺晚,弄得回家可能都十点多了!
这样的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吗?
这个招聘信息里的上班时间,真是让人大吃一惊,从早上10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晚上7点到9点,一天总共11个小时。可发布招聘的人还坚称只工作8小时。
这让人怎么能不纳闷呢?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是8小时工作制,这家公司的算法真让人费解,难道中午休息两小时和晚上吃饭休息一小时都不算在工作时间里了?这种说法真是难以接受。
8小时工作制本来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确保大家工作和休息时间合理,能有时间休息、陪家人、享受生活。但现在有些公司总是喜欢钻法律的空子。
再看看公务员或者体制内的工作,他们的工作时间就很舒服,基本都是朝九晚五,有时候下午三四点就可以下班了。夏天还可能有高温假,午休时间也比较长,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都能好好休息。
但我们这些普通打工者呢?每天为了那点工资累得要命,早出晚归。像这个在深圳的公司,明明说是8小时工作制,结果一算实际要工作11个小时,这种做法明显就是在欺负人。
网上有人调侃这就像是“时间拼图游戏”,上班两小时,休息两小时,再上两小时,一天就这么过去了,连家都还没回呢!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确实戳中了要害。我们追求的不就是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吗?但现实情况却是,工作几乎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全部,这样连轴转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
看看体制内的朋友们,朝九晚五,有时候甚至更早就下班了,偶尔还能享受个小长假,真是让人羡慕。我们这些四处奔波的打工人,什么时候能有那样的悠闲呢?虽然劳动法规定了八小时工作制,看起来很美,但实际上真正实施起来却很困难。公司有他们的难处,员工也有自己的苦衷,在双方的博弈中,八小时工作制仿佛成了一个遥远的“理想国”。
有的网友就很认真地说,八小时应该只是纯工作时间,不应该包括吃饭和午休时间。这种说法一出来,很多人都表示共鸣。是的,我们努力工作,不就是为了那几个小时的高效和专注吗?这个招聘启事虽然有点奇葩,但也提醒我们,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别忘了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不要总是默默承受,适当的发声和抗议,也是推动职场改进的一种方式。
这事儿真是众说纷纭。有的人挺喜欢这种工作模式,觉得能多睡会儿挺不错的;但也有人觉得这样下班太晚了,感觉像是被公司给困住了。
公司安排这样的工作时间肯定是有他们的理由,但也应该考虑下员工的感受。工作时间一长,累得要命,回到家什么活都不想干了;然而如果下班早了,又担心工资不够花。关键是得找个折中的办法,既让员工觉得干活不累,又能确保公司的业务运作,这才是最关键的!大家觉得呢?这样说对吧?
虽然公司可能觉得按照新的工作时间表算起来也就8小时,而且劳动法似乎也没具体规定上班时间得一次性完成还是可以分几段。但如果这种创新的工作模式真成了,那是不是以后会有公司搞出每隔一个小时上班一小时,结果让员工一天到晚基本都得呆在公司?
查遍劳动法,确实还没有很明确的规定来反对公司这样的安排。但劳动法有规定,工作时间之间的间隔时间必须明确告知员工,而且要保证这段时间员工能自由支配,不能让员工一直待命或是突然来个工作任务。这家公司的员工如果感觉自己被占便宜了,完全可以用这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将来要么要求加班费,要么投诉公司违法。
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公司都喜欢拿中午休息时间长来炒作,好像这是个很大的优点似的。很多求职者也确实偏爱那些中午休息时间长的工作。但我个人不太喜欢中午休息太久,我觉得早点下班比什么都好。我之前在两家公司工作过,一家是早上8:30到12:00,下午1:00到5:30;另一家是早上8:00到晚上6:00。虽然第一家公司比第二家每天少工作一个小时,但感觉轻松多了。中午休息再长,不也还是得在公司里呆着吗?对我来说,每天最开心的时刻就是下班时刻,就好比工作中最开心的是辞职一样,所以我更喜欢早点下班。
现在很多公司的招聘广告做得非常花哨,大家在找工作时一定要仔细看看招聘详情。
最后小编想问一下大家,这样的公司,你会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