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惊艳了我的青春,我用十年才明白,那只是年少时的眼瞎(完结)

小棉花故事会呀 2025-02-09 10:52:45

都说年少时不要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余生都无法安然度过。

我用了十年的时间才明白,有些惊艳,也不过是年少不知事的眼瞎。

我看了看手里的眼药水,决定不再喜欢他了。

我的眼瞎,也该痊愈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看着手机银行的短信余额提醒,再一次滚在床上的大声尖叫!

我可真是够倒霉的,十八岁时喜欢的人,二十八岁还要为之付出金钱的代价。

离我存够七位数存款又远了一步。

哎,没办法。

人嘛,总是要为年少的自己买单嘛!

我叫余微微,今年二十八岁,是这个城市的一粒沙,是公司里的一颗小螺丝,是父母心里的小宝贝儿,也是某个人眼中的完美备胎。

而我之所以尖叫着自己的存款余额,是因为,我要参加一场高端局,这里面的会员都是各界社会精英,其中不乏俊男美女,在里面寻找自己的猎物,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也正是因为高端,为了避免一些不符合身份的人进入,所以他的会费定的就非常的高昂,是那种变态的贵!

当然,这是对于我来讲,真正的精英或是富二代,并不觉得这算得了什么。

而我,为什么要打肿脸充胖子的参加这样的一场局?

是因为,我听说某个男人也要参加,所以我要去,当着他的面相亲,告诉他,我要和过去那个贱兮兮的自己告别了,再也不做他的备胎了!

不对,备胎这个词,现在不流行了!

应该说,我再也不要做舔狗了!

我要开始寻找属于自己的春天了!

我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

粉色蕾丝边的吊带睡裙,自然的波浪卷发,衬着有些圆润的娃娃脸,显得年龄很小,又可可爱爱。

滴溜溜的大眼睛,充满灵气,小巧精致的鼻子,薄薄的双唇娇嫩欲滴,配上晕红的两颊。

虽然算不上个大美人,但也绝对是小家碧玉。

难怪这么多年,我能一直稳坐,海王舔狗的头把交椅呢!

还是颜值过得去呀!

哎,也不知道我是该欢喜,还是忧愁!

我换好提前准备的宝蓝色抹胸连衣裙,搭配了一些首饰,和包包。

最后给自己画了一个美美的妆,抬手挺胸地走出家门。

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么多年的卑微,今日一定要扬眉吐气!

打车来到举办相亲局的高档会所,据说这家会所是一位富二代经营的,装修的风格主要走的是古朴典雅,轻装修而重装饰。

看得出,主人的品味,很不错!

侍者核对好邀请函后,我来到宴会大厅,还没有找到好的位置坐稳屁股,身后就传来一个诧异的男声,「余微微?」

我转头看向男人,一身笔挺的黑色休闲西装,合身且趁着腰细腿长,擦得锃亮的皮鞋,好像都能反出人影来。

轮廓分明的脸,鼻子修长挺直,薄唇微抿,眉头轻皱,显然是对我出现在这里,分外的不满意。

哎,我认命地叹了口气,难怪我当年眼瞎看上他。

他确实有那个资本。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啊!

眼前这个男人叫沈楷瑞,是我大学的学长,也是我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喜欢了十年的人。

我那时刚刚上大学,懵懂青春,对于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作为一个性格比较害羞且不善言的人,我当时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要参加社团,结交好朋友,更好融入大学的生活。

一番选择后,我加入了校辩论社团。从而认识了沈楷瑞,那个看起来清爽帅气,阳光幽默的大男孩儿。

呸,当时就是被他这个样子给骗了!

彼时还没有渣男,海王这样的形容词,我只知道,他很有才华,能言善辩,逻辑清晰,在辩论赛现场,他站在那里侃侃而谈他的观点。

那一瞬间仿佛所有的光都聚焦在他的身上,周围所有的声音都模糊,所有的人都不在,只有他,我眼里再没有其他人。

就这样,年少的懵懂心思悄悄发芽,始于才华,终于……

其实现在想来,我那时并没有为了接近他付诸于行动,只是想着我和他在一个社团,我只要能经常见到他,就已经很开心了。

可我后来,为什么和他做了朋友?

好像是社团活动时,他会坐在我的身边,主动和我说话,给我讲解我不明白的事,告诉我辩论应该注意的是什么。

他说话时语气温柔,看我的眼神专注且带着亲昵。

他主动要了我的联系方式,但联系并不频繁,只偶尔在社团没有活动时,问我有没有按时吃饭,天冷了有没有增加衣物,在大学的生活有没有不习惯的地方,如果有什么需要他的地方,可以随时和他联系,他保证随叫随到。

可我怎么会麻烦他?

我能和他说话已经是最高兴的事了,我每天守着手机魂不守舍,很怕错过他发来的每一个消息。

与我而言,他和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弥足珍贵。

我那时很天真地以为,他对我有好感,我对他而言是不同的。

直到我听说他恋爱了,和社团的另一个女生。

我当时难过极了,我埋怨自己为什么这么懦弱,为什么不敢鼓起勇气和他表白呢?

也许表白后,成为他女朋友的就是我了呢?

我消沉了好一阵子,社团活动也参加得并不积极,他发过短信问我的近况,我也含糊其辞,说是老师最近作业布置的多。

后来他来找我,说是要请我吃饭。

他告诉我,他分手了,原因是什么,我忘记了,我只记得那天他哭了,一副深情款款,不舍女友离开的痴情人。

那日过后,我想着要和他表白,与其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后受伤,不如,我和他在一起,甜甜蜜蜜。

呵,我当时真的是愚蠢……

不过几日的时间罢了,他就……又恋爱了!

从那以后,我看着他和无数的人暧昧,恋爱,分手,然后找我,哭着和我说他的心伤。

过不了几日,再与人暧昧,恋爱,分手如此反复,而我始终和他坐着朋友,不离不弃。

「微微,还是你好,无论怎么样,你都在我身边陪着我……」

「这世上,只有朋友才是一辈子的,其余的都是狗屁!」

听着他醉醺醺说出来的乱语,我有些好笑。

呵,哪有一辈子的朋友啊?

尤其是男人和女人,若能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无非两种情况,要么有一个是好姐妹,要么就是有一个在喜欢。

没有其中一个人的付出和妥协,哪能成为好朋友啊!

虽然暗恋这件事,就是不求回报的,可这样的卑微爱恋持续了十年,我也会累,会倦,甚至有的时候在想,我的这份只有自己知道的付出,到底是为了什么?

不过是感动了自己罢了!

这十年,我真的是什么事都做过。

他追女神,我帮他出谋划策。

他过情人节,我帮他选好礼物花束。

他们吵架,我陪他买醉,喝到第二天胃痛请假。

他们转天和好,我昨天和他一起吐槽女朋友的话,又变成了放屁!

他们分手,女朋友来求复合,我又化身为他的新女友,遭到那个女人的谩骂,甚至巴掌。

他工作不顺心,我会陪他一起在KTV彻夜吼叫,释放压力。

当然,也会在他成功签下项目时,得到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尽管,我知道这项目是如何来的……

那日公司聚餐,第二趴去了个新开的酒吧,我喝不了酒,借口尿遁坐在卫生间的马桶上,思索着一会儿用什么理由离开。

「慢点……慢点……」隔间外传来了一个成熟女人有些魅气又带着些调笑的声音。

应和她的是一个男人急切的喘息声。

嗯?这是什么情况?

在女卫生间讨论人体结构?

要不要这么着急啊?能不能文明一点,又不是狗狗……

我这怎么出去啊?难不成在这听他们讨论完全程?

我正万分尴尬的在心里吐槽门外这对男女时,男人突然开口,「你好香啊……」

「好了好了,小沈,别这么着急啊,长夜漫漫,咱们时间有的是……」女人的声音哪怕是故意捏着嗓子嗔笑,也能听出来年龄不小了。

「呵,那当然,陆总这么美,我一定要好好欣赏。」男人因欲染了有些哑的嗓音,暧昧地调笑着。

「陆总,那那个项目……」男人试探地问。

「呵,就知道你不安好心……」女人有点轻蔑又魅惑地轻声说道,「明早,签约……」

「啵!」一个响亮的接吻声响起。

两人的调笑声越来越远,直至听不见。

我面色苍白的坐在马桶上,觉得可笑和恶心。

我从前以为这城市很大,却不想其实很小……

这声音……我熟悉。

这喘息……我却陌生。

呵,真是够狗血啊!

原来富二代,也不是为所欲为的啊!

也是需要为了项目,为了公司,为了钱,从而出卖自己,和能做自己妈的女人睡觉。

呵,这一刻也不知道,是我更可怜,还是他更可悲。

他过了两日,来找我,和我分享他成功拿下项目的高兴心情。

那一刻我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心情面对他。

我知道,成年人的生活没有容易二字,为了工作,为了生活,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

只不过每个人的底线不一样罢了。

我不能说他不对,但也不能苟同他的做法。

可这是他的生活,是他的方式,我也不能置喙。

我不过……是一个朋友。

我能做的只有在他难过时的陪伴,喜悦时的同乐,其余的我无权置喙。

可我甘心吗?甘心一直做他的朋友吗?

当然不了,我其实好几次是想和他表白的,可到了最后不是他有事不能赴约,就是被他用话题岔开了。

我知道,他知道我喜欢他,只是………他不喜欢我罢了。

压倒成年人的也许不需要什么千斤重担,一根稻草就可以。

我和沈楷瑞之间的那颗稻草,是我的同事。

公司组织团建,我在朋友圈发了合影,他把照片转发给我,并圈出来一个女同事,打来电话问我这是谁,她多大了?有没有男朋友?可不可以介绍给他认识?

那同事没有男朋友。

他说让我介绍,觉得挺好看的,想认识一下。

听他的语气,不像在开玩笑。

可他忘记了,或许压根就没在意过,我喜欢他这件事。

我在想,我当年喜欢的那个沈楷瑞,和如今的他是一个人吗?

他明知道我喜欢他,却也在恋爱时让我为他和他女朋友做那么多的事。

他明知道我喜欢他,他还依旧想让我给他介绍女同事。

他明知道我喜欢他,却也不在乎伤害我,我不在意我是否会难过。

因为在他心里,笃定我不会离开,我会永远卑微地爱着他。

我到底喜欢的是谁?

是当年那个在辩论赛场上,意气风发,能言善辩,才华横溢的沈学长,还是如今这个为了工作可以秀下限,明知道我会难过却又伤害我的男人呢?

我挂了电话,无声的哭着。

为了我十年的爱恋,十年的妥协,以及这十年的青春。

我不想爱了。

我不想再给他反复伤害我的机会了……

「余微微?」

沈楷瑞抬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把我从回忆中唤醒。

我看向他,依旧是英俊帅气的男人,可我却透过这光鲜的外表,看到他骨子里的薄凉。

「你怎么在这里?最近怎么不接电话?微信也不回?」他微皱着眉问我。

我知道他其实就是随口一问,我与他已经有一个月没有联系了,如果真的想找我,大可以去我公司和家里,又不是不知道地址,不过是不想找罢了。

「相亲啊!」

「相亲?」

「对啊,不过,也是来看你的。」我得体且疏离地对他微笑。

「看我?」他有些疑惑地问道。

听着他依旧清澈的嗓音,看着他帅气阳光的面容,即便穿了西装,也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

我突然原谅了自己,原谅自己当年的眼瞎。

也放过了自己,放过自己这十年的情感围城。

我看着他的双眼,轻轻开口,「沈楷瑞,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知道。」他犹豫了一下,开口回答。

「呵。」我有些可笑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笑自己傻,怎么会问这样的蠢问题!

我缓步走到会场中央的舞台上,拿起麦克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鼓起勇气缓慢且坚定地开口,「大家好,我叫余微微。」

因为我的原因,有些嘈杂的会场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像我,不知道,我在出什么幺蛾子。

「不好意思,占用大家几分钟的时间,我有些话,想和一个人说。」

「想让大家为我做个见证。」

「我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十年,我和他做了十年的朋友,我看了他十年的背影。」

「他知道我喜欢他,我知道他知道我喜欢他。」

「可我们谁都没有说出口,因为他和我说过,恋人终究回分开,到朋友是一辈子的。」

「我以前想和他做一辈子的朋友,哪怕看着他和一个又一个女人恋爱我也不在乎。可是最近有一件事让我明白,原来和喜欢的人做朋友,得来的只会是无止境的伤害。」

我慢慢的落下来眼泪,哪怕是看着沈楷瑞的方向,也是模糊的一片,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我没有埋怨你的意思,也没有恨你的意思。」

「我喜欢你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回报,只不过到头来,我自己很受伤罢了。」

「但我还是想和你说一声,如果你真的把我当朋友的话,你就不应该在明知道我喜欢你的情况下,还来问我要我同事的联系方式。」

「哪怕你再喜欢,也不该直接和我说。」

「难道朋友就不会难过,不会受到伤害吗?」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朋友也要渐行渐远。」

「我不想和你做朋友了。」

我平静的开口,心中无悲无喜。

「对不起,耽误大家的时间了。」

趁着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我下台直接跑了。

刚才的举动真的是鼓足我所有的勇气了,让我再多待一秒钟恐怕都是不行的了。

我不知道沈楷瑞是什么样的心情,但我说出这些话,只觉得舒心。

我终于和过去那个卑微的自己道别了。

我相信,我值得更好的。

总有一个人,带着爱在不远的将来等着我。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帘斑驳地洒了进来,我躺在床上,像只巨大的蚕蛹翻滚着,不想起来。

你以为我在赖床?

不,我在反省。

反省我为什么昨晚要装大尾巴狼,要在那么高级的会所和我的十年青春做告别?

为什么没有趁着机会好好物色一个男人?

为什么要让我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我还没有钓到金龟婿,我的会费白花了,我的钱啊!

余微微,你个大傻子!

我正在这儿懊恼,手机铃声响起,有电话进来,里面传来好听男声。

「你好,请问是余小姐吗?」

「是,哪位?」

「我是简琛,昨日您参加这场相亲局的负责人。」

「嗯?有事吗?」听着对面清雅有礼的男声,我顶着凌乱的发型,从被窝里坐了起来。

「呵,是这样的,由于您昨日提前离开,最后的礼品没有给到您,我们需要派送到每个人手里。」

「可以把您的地址发给我我吗,我们给你同城邮寄。」

哇,声音好好听啊,从听筒漫过来的声音,传到耳中,温柔且悦耳。

我正在这儿陶醉呢,对面又再次开口,「余小姐?在听吗?」

「啊,在听!」

「那方便把地址告诉我吗?」

「不方便!」

「我去取吧,你们公司在哪儿?」

哼,虽然你声音好听。但是,作为一名独居美少女,不能把地址随便告诉陌生人的安全意识,我还是有的。

「呵,」对面传来低声浅笑,我有点不好意思。

「那余小姐就到会所吧,礼品都在这呢。」

「好,我会去取的,再见。」

「再见。」

这一周的工作很忙,等我想起还没有去会所取礼品的时候,已经是周五了。

我和前台说了情况,她们让我在大厅稍等,说一会儿会有人送下来。

「余小姐。」身后传来有些耳熟的声音。

我转头看去,「你是?」

「我是简琛,相亲局的负责人。」

我去,我说声音怎么这么耳熟,原来是那个声音好听的小哥哥!

我上下打量他,白色的衬衫服帖的套上身上,袖口被卷起,露出的手臂隐隐能看到浮出的青筋。

下身是黑色西裤,干净笔直。这一身看下来,趁着他身材修长,感觉文雅又彬彬有礼。

「这是余小姐的礼品。」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挂着一个精致的礼袋,递了过来。

啧啧,这手,真是绝了!

「谢谢!再见!」

我接过袋子,转身就要离开。

无论多好看的男人,我也只会在心里感叹却不会有进一步的心思。

从前,是因为心里喜欢的人,所以其余的男人再好再优秀,也不是他。

如今,是习惯了,哪怕心里空空如也,也总觉得他们和我没关系。

况且,一见钟情,大胆撩的人设,并不适合我。

「余小姐晚上有事吗?一起吃个饭吧。」

嗯?

坐在餐厅的包间里,我有点懊恼。

怎么就来吃饭了呢?

也许是因为他太帅了。

又或许,是因为除了沈楷瑞,我很久很久,没有和异性单独出来吃过饭了。

即便有人约过我,也都被我委婉拒绝了,毕竟那时我满心满眼的都是那个人,看不见其他。

所以,在我刚刚想拒绝他时,突然觉得我为什么要拒绝呢?

大家都是单身,吃一顿饭又怎么了?

我如今心里空了,我便可以让其他人进来了。

我要改掉以前的习惯。

哪怕那些习惯跟了我十年,戒掉如抽骨,痛彻心扉。

「余小姐,想吃什么?」他把菜单推到我面前,很绅士的让我先点。

「都可以,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我跟着你吃就好。」

「那你有忌口吗?」

「没有的,我什么都吃!」

「呵,好。」他表情有些复杂,没在多说。

吃饭时,他侃侃而谈,找着话题和我一直聊,从没有让空气尴尬过。

磁性的声音,一直在包厢响起,温柔而体贴。

啧,我都有点飘飘然了!

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看着街上的霓虹闪烁,偷偷摸着圆鼓鼓的肚子,微微惬意地眯起眼睛,享受这微凉夏夜的美好。

「我可以叫你微微吗?」简琛扫了我一眼,浅笑的开口询问。

「可以啊!」

「微微,你……今天很好看。」

「啊?」我脸有些红,不好意思地说,「好看什么啊?我今天都没化妆。」

真是奇怪,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了?

「……」他叹了口气,然后随着路边快速后退的楼宇缓缓开口。

我坐在化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想起简琛在车里和我说的话。

他说,那日相亲局,我和沈楷瑞的对话他听到了。

他知道我爱了十年,也知道我卑微了十年。

他说我今日好看,因为那天的浓妆并不适合我。

呵,我都忘了,那妆是沈楷瑞喜欢的风格,他向来喜欢浓妆的女人。我因为他的喜好,特意跟着美妆视频学了好久。

我还记得他看见我化妆后的样子,夸我好看,说他很喜欢,我当时还高兴了好长时间。

可原来,那妆在外人眼里,并不适合我。

简琛问我,这些年和沈楷瑞吃饭是不是都是吃他喜欢的?

我问他怎么看出来的。

他说,因为点菜时,我说一句你吃什么我就跟着你吃。

那句话我说的自然,他却听得不舒服。

饭桌上,我说我什么都吃,可有好几样菜都没有动,应该是不喜欢,却也没有提前说我的忌口。

「你应该是习惯迁就了,哪怕不是和他,也会不自觉的迁就。」

是啊,因为我喜欢他,所以我一直小心翼翼地迁就和忍让着他。

他喜欢辣,我陪着他吃巨辣的重庆火锅,事后我拉了三天的肚子。

他喜欢羊肉,我便陪他去吃正宗的内蒙烤羊腿,可其实我不喜欢吃羊肉,因为我觉得膻味太重,对于我来讲,有些难以下咽。

他喜欢喝红酒,我就陪着他去酒庄品酒,可我酒精过敏,一喝身上就痒。

这些他都不知道,他只知道无论他说什么,只要他说,我就陪他。

后来,我下车前,简琛告诉我,女孩子如果一味不求回报的付出,得来的往往是不受重视。

「你把迁就当成习惯,这样不好。」

「这是毛病,得改。」

夜色懵懂,男人丝滑冰凉的声音融化在空气之中,消散了夏日的闷热与烦躁。

「嗯,好。」

转眼深秋,最近公司很忙,与简琛见面的时候不多,都是靠着电话和微信联络。

和大多数人一样,从早安开始,然后早上吃了什么?中午吃了什么?晚上吃了什么?吃完饭都做了什么?今天有没有加班?有没有安全到家?晚安,结束。

我这段时间,几乎每天加班,忙的要死。

平时都是和同事结伴儿回去,可是今天同事有事儿先走了,等做完手里的活儿,已经11点多了。

哎,我这该死的社畜命!

我家离公司不远,穿过小道,十分钟就到家了,平时都是这么走的。

可我漏算了,平时是俩人,今天只有我自己。

漆黑不见一丝光亮的小道儿,简直就是匪徒的天堂好吧!

我战战兢兢地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照着前边,然后迅速地扒拉着通讯录。

这个时间父母该睡了,朋友……我也没啥朋友啊!

朋友用时方恨少!

「滴!」微信消息的提示音吓了我一跳。

「下班了吗?」简琛的问话,简直就是一道光,照进这黑暗的夜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我和他语音通话,我告诉他我多么感谢他,我有多么的害怕,这条路有多么恐怖。

他一直在和我说话,轻声的安慰我,告诉我别怕,他在,一直在。

嗯,他在。

我第二天下班后,看到他在公司门口的背影时,心里想的是,他在,真好!

外面天已经黑透了,红色的汽车微风一辆一辆如流水般疾驰而去。

他就站在夜色里,昏暗朦胧间背影挺拔。

这个背影,我会一直记得,因为,他是为我而来。

给了我安心和踏实。

我们的交情,因为他每天晚上接我下班,送我回家而变得深了。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但他不会给我一种沈楷瑞的错觉,至少不会让我觉得他只是想单纯的和我搞暧昧。

而是一种势均力敌的情感,这情感和金钱地位无关,只是不唐突,很温暖。

今儿是周六,天空是灰色的,蒙着一层厚云,强硬的冷风吹着树叶沙沙的落了下来,刮在身上带来了深秋的寒冷。

我看了看外面的天气,默默的脱了厚重的毛衣,换上了一条贴身的连衣裙,一条薄薄的丝袜,纤腰长腿风度翩翩。

这样的我,无论现在谁的身边,他一定很有面子。

秋风凛冽,不过是几分钟的路程,也让我冻得瑟瑟发抖,简琛在小区门口接我,看着我这个样子向他走去,皱着眉头,快步迎来。

「你怎么穿成这样就出来了?」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他用这样严厉的语气和我说话。

我有些不解地看着他,一件厚厚的风衣披在我的身上,他拥着我往回走,依旧语气不善的说道,「走,回去换衣服,也不怕冻死了!」

我被动的被他带着往前走,侧头痴痴的看着他,心里一股莫名的温暖。

我从前和沈楷瑞出去时,他都会要求我穿的不要臃肿,要风度就不能要温度,左右在外面也不过几分钟的时间,进了屋里又都有空调,冻不坏的。

他却不知道,就因为这几步路地寒冷,我每个月的例假痛的死去活来。

呵,我又不是他的什么人,他当然不用管我的疼与苦。

我在简琛的嘱咐下,换上了厚厚的毛衣,牛仔裤,外边套了一件修身大衣,还带了一顶毛线帽子,甜美可爱,十分好看。

「呵,你这帽子带的倒是有意思。」他看着我蹦蹦跳跳的下楼,终于露出个笑模样。

「耳朵都露在外面,只能热乎头顶。」

「你懂什么?这是时尚!」

今日,我陪他和朋友打牌,从前我也陪沈楷瑞去过这样的场合。

不过是一些有钱人的消遣,大家都会带个女伴儿,有的是女朋友,有的………

今天是去一个新开的温泉山庄玩儿,女人们没什么心思打牌,不过一两个小时就散了。

我穿着提前准备好的泳衣,舒服的泡在池子里,享受着这份惬意与自在。

「你倒是会享受。」简琛的声音从身后想起,带着浅笑的揶揄。

我转过头去,趴在池沿上,水面的热气在夕阳的照射下颜色多变,映着木凳上的人,丰神俊朗,潇洒肆意。

「简琛,你是不是喜欢我。」看着这样的他,我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我其实已经知道答案的废话。

「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倒还不傻。」

「我不仅知道你喜欢我,我还知道,你很喜欢我,很喜欢!」

「呵,这么自信。」

我认真的看着他,用不轻不重的声音说,「今天打牌,你那个姓白的朋友,他的女伴儿,穿着短裙,身姿曼妙,白花花的腿就那么露着,我看着都冷,他俩一看就不是男女朋友。」

「那个姓赵的,他的女伴儿穿着更得体也保暖,他俩应该是一对儿。」

「哈,」他走到我面前蹲下,点了点我的脑袋,「你还挺有眼力见儿的。」

「可他们都没有你好!」我朝着他绽开来一个大大的笑,「我穿的少,你还生气,穿的那么厚,你也不嫌丢人!」

简琛唇角微微勾起,「傻丫头,这就是好了?」

「嗯!」

「是你以前……过得太苦了……」他眼里满是心疼,那是除了家人以外,我从没见过的眼神。

我想好好收藏,让那眸子里只有我。

可这么多年,我眼里心里只卑微的有一人,突然被喜欢,我有点害怕,害怕自己不配。

「你为什么喜欢我?」我低头喏喏的问。

「不知道。」

「不知道?」

「对。」简琛笑眼盈盈的看着我,回忆他第一次见我的样子。

「那天的相亲局我其实就在你身后进去的。」

「明明是个娃娃脸,却画了不适合自己的妆,穿了不适合自己的裙子,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小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服,看上去很滑稽。」

「呵,我觉得挺有意思,但也没多看,就去角落坐着,图个清静。」

「后来,你站上舞台,坚定的说着那些让你心碎但却又让你释怀地话,你的表情让我印象深刻,平静又让人心疼。」

「心疼?」

「对啊!」他伸手把我的碎发别到耳后,「你的语气没有怨恨,也没有对这十年感情付出的埋怨,只是你有委屈,委屈他为什么要那么彻底的伤害你。」

「我还记得你哭的时候也没有低头,抬头挺胸流的眼泪最让人心疼。」

原来,我在难过自己这十年来的失心时,也有一个陌生人在心疼我。

「后来我合计着,你这么可怜,我作为主办方,应该安慰安慰你吧!」

「没想到……」

「被我的美貌和魅力吸引了?」

「然后爱上我了?」

「呵,你倒是自恋!」

这个当初的陌生人,用他的温暖再治愈我。

「你过来点儿,」我勾了勾手指,让他弯腰靠我更近点儿。

我仰头在他唇角轻轻落下一吻,目光在他脸上流连,声音有些恍惚地说道,「简琛,我们处对象吧。」

他面上笑意渐渐扩大,眼波柔和,轻声和我说,「这话应该我问你。」

「那你问。」

「微微,和我谈恋爱……好吗?」他眼中有淡淡的流光闪过,声音缱绻且爱恋。

「好!」

我再见到沈楷瑞是圣诞节,如果不是他突然在公司楼下遇到他,我可能都要忘记还有这个人了。

毕竟,有些人和事就是用来忘记的。

他请我到附近的咖啡厅坐一坐,说是想要和我聊一聊,我拒绝了,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要说的。

接下来几天,他都堵在我公司楼下,慢慢的同事间八卦兴起,纷纷猜测他是不是我的男朋友。

这要是放在以前,我肯定是又高兴,又害羞。可现在,只希望他赶紧离开,我有男朋友的好吧!

我问他到底有什么事,我还要赶回家陪男朋友吃饭呢!

他很惊讶,他说我一定是在骗他,我怎么可能有男朋友呢?我一定是为了故意气他才这么说的!

哎呀我去了!他怎么突然变了个人设?

他说不要我离开他。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我在他身后默默的守候了,他已经离不开我了,他希望我回到他的身边,他知道我爱他,他也相信我现在依旧爱着他,他可以试着爱我,接受我。

「希望我们还和从前一样好吗?」他用自以为深情款款的眼神看着我,让我鸡皮疙瘩泛滥,恶心的恨不得当场抽搐。

卧/槽,你特么说的是人话吗?

「沈楷瑞,我以为我那天说的很明白,我不喜欢你了,我不想和你做朋友了。」

「我的心里没有你了!」

「它已经不在你这儿了!」

「余微微,那它在谁那儿?」他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我。

「它不是一直在我这里吗?」

「你把它还给我好不好!」

看着沈楷瑞焦躁的模样,我没有高兴,也没有扬眉吐气的喜悦。

「它不属于你了,永远也不属于了。」

我视线停留在他有些难过的眼眸处,轻轻地说道,「沈楷瑞,这些年你笃定我离不开你,所以从来没有在乎过我的感受,你从不在意伤害着我这件事。」

「可我也是人,我也会累,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忍着你,让着你,事事听你的,卑微的讨好着!」

「可是我的喜欢,并不能成为你伤害我,践踏我的资本!」

「我曾经认真勇敢的爱着你,可如今我输了。」

「我不爱了……」

「沈楷瑞,你以后别来找我了,我男朋友会不高兴。」

「而我不想让他不高兴,我只希望他开心。」

我平静的说完,转身离开。

其实我也明白他的不甘,从前我喜欢他,虽然没说出口,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他也习惯和享受着我的这份卑微的爱恋。

所以他才会在我抽身离开时,百般的不适应,让我回到他的身边。

哎,也不知道到底谁有病!

「微微!」我出了办公楼,就看到我家简大帅哥一身休闲酷帅的打扮,站在车旁等我。

我飞奔过去,直接扑倒他怀里,闻着他身上的薄荷香,去去刚才的晦气!

「沈楷瑞,来找你了。」再回家的路上,他状似无意的说道。

嗯?这是个肯定句,说明他刚刚看到了。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指隐隐用力,说明他还是很在意的。

「嗯,他说让我回到他身边。」我也假装不在乎的随口说道。

他紧急把车停到路边,然后盯着我,问道,「你怎么说的?」

「紧张了?」

「没有。」

「我拒绝了,我不喜欢他了,我为什么还要回到他身边。」

「再说我男朋友这么帅,十个沈楷瑞也没有一个简琛好!」

我捧着他的脸,「吧唧」亲了一口,在亲一口,又亲一口,还亲………

「呵呵,」他被我逗笑了,重新开车回家。

晚上,我坐在沙发上刷剧,他在一边捅咕了半天,突然把手机递到我面前。

我有些不解的接了过来,里面是一段视频,应该是KTV的包房里,人很多,很嘈杂。沈楷瑞怀抱着一个漂亮女孩,两人亲亲我我,旁若无人。

他身上的衣服就是今天下班时他来找我的那套。

我平静的看了一眼,挑眉望向简琛,无声的问他什么意思。

简琛认认真真的看着我,低沉的说,「他是个渣,他下午找你,晚上就去和别的女人搞到一起。」

「我怕你看不到他的真面目,又想起从前对他的爱,一时心软再回头去找他!」

这些我当然知道,他从不会为了一颗树,放弃一片森林。

更何况,我不过是颗草罢了!

我也已经彻底清醒了,好马不吃回头草,我连只马都不如了?

我现在只想知道,为什么你对我这么没有信心,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没有信心。

「简琛。」我凑近他,环抱住他的细腰,把头埋在他的脖颈处,嗡声说道,「我不喜欢他了,是真的!」

「我现在的生活无论从里到外都没有沈楷瑞这个人!」

「我的心里,眼里,脑子里,都是简琛!」

「哪怕是骨头缝里,都刻满了简琛这两个字!」

我一下一下轻啄他的喉结,含糊的继续说道,「从今以后,我们再也不提那些无关紧要的人。」

「生活没有过去,只有未来。」

「只有我和你的未来,好吗?」

简琛,我从前爱过一个人,我以为是他惊艳了我的青春,却不想那是个陷阱,让我泥足深陷了十年。

如今我遇到你,我才知道人生有时候不需要惊艳,细水长流彼此温暖,也是陪伴爱恋的方式。

感谢我,勇敢的爱着你。

感谢我,认真的回应我。

我们好好的,做彼此的温暖,好吗?

「嗯,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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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棉花故事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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