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惊现两级反转

涵阳谈娱乐 2023-02-08 02:31:07

迎客先说“欢迎光临就是防疫不到位”?

是的。

本月10日,黑龙江肇州的一个奶茶店,走进来一位中年秃顶大叔,他进屋直奔点餐机,营业员习惯性地说了一句“欢迎光临,进店扫一下码”。

男人一转身,对着营业员就放出大招“你说晚了你,我是市场监管局的,进屋第一句话就应该是扫码……”

说完指着营业员,霸气地说到“今天关门……”

之后,一群执法者拿着封条进屋,给该店进行了现场查封,很霸气,很嚣张,好听的叫暗访,其实就是“钓鱼”。

万万没想到,我一直以为“进公司先迈左脚被开除”是一个段子,没想到今天开眼了,原来故事都来源于生活。

此刻,却高于生活。

网友直呼“人性最大的恶,就是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难别人”。

显然,这三位就是“在职权范围内,难为奶茶店”。店员在解释的时候,“同伙”却在说:“扫码了吗,验码了吗?”

没有……

不是没有,是他们没给店员机会,不配合扫码、验码。

疫情当下,应该配合公共场所人员的扫码验码,而不是耍官威,放私权,大显“执法者”的优越感。

服务员举起来的时候,三个漠视的人,这鲜明的对比。

一面是配合,一面是封条……

第一句欢迎光临是服务人员对顾客的尊重,也是服务者的基本素养,第二句“请先扫码”是店员对防疫要求的遵守。

但是,就因为这两句话的先后顺序,却被“钓鱼执法”者以“防疫不到位”而被封店。合情合理,变成了“防疫不到位”。

滑天下之大稽。

两句话相隔11秒,让奶茶店门前多了一张封条……

这种防疫是在防谁?

就在大家疑惑的时候,这件事被相关媒体发布到网络上,迅速冲上热搜,网友一边倒地评价“钓鱼防疫”时,反转来了。

据相关视频号称: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奶茶店称“这是误会,三位男子是“假冒”的。

是个大乌龙?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违法的,是要对违法事件负责的。本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成想弄巧成拙。

昨日,就“封奶茶店”事件,相关单位进行了情况通报。

如下:

涉事的肇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某某政务记过处分并建议调离执法队伍,另两人批评教育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副局长康某诫勉谈话处理,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深刻检查。

以检查为名滥用职权的王某某,在通报中只是“政务记过”和建议调离执法队伍,这份通报多多少少让人觉得处理得太轻。

建议调离,而不是清除执法队伍。

如果,不同从建议怎么办,他是不是还是在执法队伍中,以后的工作中还会不会出现类似的状况?

这个想想都后怕。

涉事的执法者“王某某”也对奶茶店进行了深刻的“道歉”。

而网传的“工作人员道歉,澄清三位工作人员是假冒”的,被定义为“谣言”。

看似“处理”得非常迅速得当,但这背后却透着一股“邪风”。

为何这个“执法者”能在光天化日下,走着八面威风的步伐,对防疫认真的老百姓伸出手,是任务的压力还是指标的考核?

早前,就有类似的“钓鱼”执法。

6月11日晚,网约车司机拉载一名乘客去目的地,乘客想吸烟,被司机拒绝,但乘客毫不客气地怼司机“办你”!

掏出电话,打出了“威风八面”的气势,还嘟囔着:“你是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一会儿让你认识认识我。”

给朋友打电话,直接问“网约黑车怎么罚?”

电话那一头直接说:“我这黑车(罚)两万”,隔了一会儿,又补了一句,“五千到两万。”

乘客继续问:“我打的车,怎么办?”

乘客的朋友似乎也明白他的意思,很给面子,直接说:“先交两万的罚款!”

就这样,没有任何取证,没有任何手续,网约车司机就被定性了,顺带“罚款”也被商量好了价格。

不一会儿,网约车司机就被“执法者”拦下,查验“违法”情况。

左查右查,没查出任何违法情况,车有手续,人也是持证上岗,这一下“钓鱼”的和鱼饵都懵了。

什么情况?

怎么,你有手续,那你这是在欺骗我呀!

更有意思的是“执法者”手上戴着价值14万的“绿水鬼”,手上拿着价值两万元的电话……

而且,全程在找网约车的“毛病”。

网约车主,全程录音录像,发布到网络上之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快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当地纪委表示:已经受理,正在调查。

调查之后,得到了这样一个结果。

如下:

涉事乘客为区交通局借用人员杨云博,已被清退,两名执行检查的人员为区交通局运管站执法人员周兴旺、钟晨,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执法岗位。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批评教育处理。

回来再看“闹乌龙”的这个“封店”。

这不仅仅是“执法不规范,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而是把防疫当成了“公权泄愤”的私权,是对法的亵渎。

还有,“冒牌执法”事件是“谣言”,为何这种谣言能得到一些媒体的关注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这件事,却在通报中没有看到,也没有进行深究。

这又是为何呢?

公职人员在“违法”的时候,为何只是一个“政务记过”,如果换个角色,奶茶店服务员会被怎样处理?

抓、罚、封吗……

在疫情之下,有些人不仅顶风作案,还很矫情。

前有,全部封闭在家,新闻发布会上有人“理了发”;再有,穿金戴银的“美女副局长”发布会念稿磕磕绊绊,后有,新闻发布会煽情“错过女儿成人礼”的社区书记。

今天,再次出现“粗暴执法”的监管局人员。

类似的事情,能不能严谨一点呢?

疫情是天灾,现在却被一些不严谨的人弄成了人祸。

回头再看,此次事件中,我们看到,执法者,在现场未进行罚款,也并未出具相关书面材料。有律师也表述了自己的看法。

他称:事件表明疫情之下所谓执法的随意性。

首先,店员已经及时要求顾客扫码,其行为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应该被处罚。勒令停电的行政处罚很不规范,是无效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据公开报道中的店主说法,这些执法程序都缺乏。”

像这样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2012年,西安JC被曝联手性工作者“钓鱼抓嫖”,“抓”到了西安的张先生;最后,张先生交了3000块罚金没有任何处罚证明。

张先生称“碰都没碰”。

记者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去了事发地进行走访,看到了下面这一幕。

JC抓捕并无固定时间,不属于定时巡查;抓人时总有一辆无牌面包车出现带走嫖客和小姐;小姐20分钟内返回按摩店继续营业;嫖客被罚。

2009年9月8日,上海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帮载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路人,结果却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载客“黑车”,遭扣车与罚款1万元。

这件事当年闹得很大,上了央视新闻,被白岩松的《新闻1+1》栏目播出,《经济半小时》也报道了此次事件。

《今日说法》栏目就关于上海闵行区的“钓鱼执法”事件展开过报道。

这件事之后,产生的社会效果很广泛,成都一私家车主姚先生的“防钓鱼”车贴很有创意:“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

防疫、防疫,就是防止疫情扩散,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美好,而不是以点带面地去“故意刁难”。

因为这样,会引起更大的连锁反应。

市场经济也得不到复苏,人们的生活也得不到相应的改善。

执法不是一味地打压,在法律之下还有规则,还有人情,可以教育,可以警告,不能以公权当私权。

坏了民心,得到的却是一个没有温暖的城市。

您觉得呢?

最后,希望类似的钓鱼情况不会在发生,也希望疫情能够早点结束,更希望大家的日子越来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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