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酒友”

法律那些事儿 2024-01-05 05:19:15

有人说,三类人要远离,跑保险的,推销保健品的,天天喝酒醉生梦死的。

这儿今天掰扯掰扯第三类,嗜酒如命的这一类。

有的老师,尤其是退休老师,宁可三天不吃饭,不可一日不喝酒,似乎今生今辈子就是为喝酒而生,为喝酒而活。

有位退休老师,一天三次喝,名言:喝酒喝不够,难受起来不如找个人揍自己一顿。

这老师还有一个特点,喝酒自斟自饮喝不下去,必须有人陪着才能喝下去。

再就是喝自己掏腰包的酒喝不下去,白吃白喝的酒才能开怀畅饮,充分发挥自己喝酒的天赋。至理名言:自己花钱的酒属于没本事,喝不花钱的酒才叫真能力。

逢酒必喝,逢喝必醉,生命不息,喝酒不止。

这成了某些老师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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