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公安局是绝对的强势部门,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地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兼任。下面,以普通地级市公安局局长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为例,谈谈两者的区别。
一.行政级别方面。地级市公安局局长一般由副市长兼任,为副厅级领导干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一般由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兼任,也为副厅级领导干部。因此两者在行政级别上一样,不存在级别高低之分。
二、发展前途方面。从系统外来看,地级市公安局局长一般情况按顺序接班的话,可以成为当地核心层决策成员,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如果年龄上非常有优势,还有可能为今后晋升为市长打下良好的基础。从系统内来看,地级市公安局局长,也有可能调入省厅任省厅的党委委员或者省内的警察学院的党委书记。晋升的空间范围相对比较广。
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一般情况下只能在公安系统内部晋升,要么转任省公安厅的常务副厅长或提拔到公安部,晋升的空间范围相对较窄。
三、话语权和影响力方面。地级市公安局局长负责当地整个公安系统的工作,例如:刑事、治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单说公安系统内部管理的人数都上千,而且在人、财、物方面有决策权和签字权。毕竟从事的工作也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地级市公安局局长是实力派人物,没有人敢轻易得罪。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一般情况只负责交通管理系统方面的工作,在人、财、物方面的签字权和决策权有限,必要时还需要请示厅长后才能最后作决策。因此,在话语权和影响力方面,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不如地级市公安局局长。
因此,通过以上分析,大家大概了解了市公安局局长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的区别了吧。
都是副厅,级别一样,但是市局局长的含金量更大,一个市几百万人,多少单位,辐射太大
这些没用可比性,
交警总队总队长可以管理全省范围内的地级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跟支队政委。一般支队长可能任公安局副局长,算下来,也不会比局长差
总队总队长到地方任市公安局长再到厅任副厅长,总的来说是比市公安局长慢了一拍
为什么老有人纠结是县级市还是地级市?
公安局长实权在握深入该地区安保方方面面
我们副省级城市,交警支队长都是副厅,有公安局副局长兼任交警支队长
我大重庆几千万人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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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高也不比小编高
县官不如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