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认真上班叫换取劳动报酬,浑水摸鱼带薪拉屎才是从老板那里赚到钱。
其中“带薪拉屎”,一直是被打工人奉为反抗【资本压迫】最后的倔强。
所以,那些嚷嚷着不许上班期间拉屎,且上升到职业道德批判的,通通拉出去毙了。
我就不信,打工人有谁没在公司厕所上过大号!
而近期突然爆红的一位老兄,却将“带薪拉屎”贯彻到底,他每天蹲坑的时间达到3-6小时。
太惊人,这不单单是正常的生理需求了,他是把拉屎当成事业了呀。
果不其然,他被解雇了。
他还不服气,仲裁、一审二审法院和高院都跑了一趟,声张“拉屎的自由”。
结果完败,只能乖乖收拾铺盖走人。
评论区也有点出人意料,该男子的行为少有人支持,几乎一边倒地嘲讽和笑话。
“在厕所三四个小时,是在里面睡着了吗?”
“人家是上班偷闲摸鱼,他是上厕所顺便上个班。”
曾经的“带薪拉屎”梗,是打工人对无良资本家996加班的无奈和自嘲。
更是大部分打工人的口嗨罢了。
然而王某凭一己之力,直接把“带薪拉屎”变成上班偷懒的贬义形容词。
他被众人唾弃,实属活该。
捋一捋事情的经过。
据劳动报,一公司员工王某因长时间“带薪拉屎”被解雇,在网上曝光后,一屎惊起千层浪。
该事发生前,王某工作还算兢兢业业,截止被解雇,他已经在公司待了快10年(2006-2015),实属老员工级别了。
2014年4月,王某被调往特别任务室,归总经理直接领导。该任务室一直只有王某一人。想必是王某办事靠谱,深受领导信任呀。
然而第二年,蹲坑事件就发生了。
据王某称,那段时间因肛肠疾病做过手术,即便伤口愈合了也一直存在不适感。
但这不适感,不能成为他长时间蹲坑的借口呀。
据他就职的公司记录,从2015年9月7日至17日,王某几乎每天能在厕所待上3至6个小时。说点不好听的,有这个时间,肠子都能够拉出来了吧。
“迟到、早退、未经允许因私离岗一个月内累计达15次或一年内累计达25次时”
该公司也不纵容,手起刀落,于2015年9月23日以违反“员工手册”规定,直接解雇王某。这下算是彻底解决了其长期蹲坑的问题。
同年10月,王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合同,裁决同意诉求。但公司不满意了,凭什么长时间蹲坑的人还有理了,转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来来回回,反复在公堂对薄,历经一审二审高院,最终是王某败诉了。
法院的理由是:超出正常生理需求范围,解雇合法!
难言之隐我能理解,王某完全可以向公司申请回家休养,把身体养好了再安心工作,而不是“占着茅坑不拉屎”。毕竟8小时工作制,你直接花了一半时间蹲坑,换做谁当老板都不愿意。此事是王某孟浪了。
“带薪拉屎”为何在打工人圈子里火得一塌糊涂。
一日本网友在推特给出了解释。
大概意思是:请务必在公司大便!如此一来便便用的时间就是带薪的工时了!简直是为我的便便增值啊。这样的话拉屎多多少少也就有点回报了。
网友更是算出具体带薪拉屎时间,每天十分钟大便=5天年假,想想就开心。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企业不压榨员工的价值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让你薅羊毛。
这不,曾看过一则新闻,枣庄市某超市规定,员工上厕所必须在6分钟内完成,不然迟到1分钟就罚款10元。
呜呼,小号不用6分钟,但大号不止6分钟啊,这规定简直是惨绝人寰好吗!
本来赚的钱不够花也就算了,现在连拉屎都不自由了,我还哪有心情工作呀。
更悲凉的是,知乎上有人爆出,pdd员工因厕所坑位不足,只能在小便池解决大号问题。
同公司员工更是感同身受:乍一看觉得好笑,仔细一想为自己感到悲凉。
笑不活了,家人们。我想还不如秉承拍pdd的优良传统,直接让好友砍一刀抢坑位,想必那些长时间蹲坑者每次只能砍0.01元吧。
在蹲坑这件事上,企业的操作,只有更奇葩的。
如360也不甘示弱,动用自身会编程的优势,直接孵化出一款“如厕指南”软件,供内部员工使用。不但清楚显示坑位占用情况,更将占用时间分分秒秒给你算了个明明白白,还真是“贴心”呀。
企图带薪拉屎,在厕所挣年假?
醒醒吧,领导们分分钟教你做人。
虽然在我看来,“带薪拉屎”宜疏不宜堵。
企业要是让员工“带薪便秘”了,那工作效率何谈进一步提高。
要是纷纷搞出工伤来,企业得赔死。
所谓的八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对于不少人们来说本身就没得到保证,996反而是常态。
与其花心思去限制员工如何减少‘“带薪拉屎”的问题。
不如想办法,如何去促进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