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封公司要求一旦怀孕自动离职的公司免责承诺书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承诺书上写道:“本人郑重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一旦怀孕,本人要自动离职,并且放弃追究本单位任何经济补偿和相关法律责任。”记者联系到发帖的该名女员工,她肯定这封承诺书情况属实。
这个话题词一直被顶在热搜榜前列,居高不下,热度迟迟不消,看来大家对这类话题普遍不爽,引发了极大情绪性关注。
早在2019年,就发生过某高校通报“女职工未报备怀孕被处罚”事件引发的热议。该校发布的通报里提到,对未报备怀孕女职工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以及“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和评定职称”。
“怀孕得报备,生育得排队,插队怀孕可能被辞退”随即引发热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为了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律对妇女权益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任何合同约定都不能和法律相违背,所以这种“废纸承诺书”肯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从这件事情上看,公司有三大原罪:
其一:该公司公然阻碍二胎三胎政策实施,有悖于社会稳定发展的初衷。
其二:该公司干预了女性的生育意愿,使女性的权益受到侵害。
其三:公司有选人的权力,公司也有辞退人的权力,唯一没有的就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
目前国家层面面临着选择,生育率和就业率到底该优先保哪个?就业率决定现在,生育率决定未来。
一方面,现在生育率直线下滑,大家都觉得如果一直这么下滑下去,对整个中国社会来讲,不一定是好事。所以,鼓励生育成了目前社会的共识。
但另一方面,女性由于怀孕导致受到职场歧视,甚至像这些公司明目张胆的要求女性不得怀孕,一旦怀孕则要离职,深深刺激了职场女性的神经。
而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发展,很多女性进入了城镇生活,并且走上工作岗位。不像以往,多数人生活在农村,很多女性除了生育以外,也没啥其他谋生本领。
一边是企业在用各种手段辞退怀孕女员工,一边是各种专家为了提高生育意愿呼吁延长产假。所以,企业生育歧视的根源在于:越来越低的企业利润与越来越高的用人成本之间的矛盾。
其实最理想的情况就是:体制内的女性拼命生,体制外的女性拼命干!
目前的现状就是,宏观层面鼓励生育,微观层面女性受到职场歧视,这种矛盾和冲突引发了大量非正面情绪。
从本质上来说,生育本身是反经济的。怀孕期间,无法劳动,生育之后,大量开支。生育和生产之间,存在天然的冲突。尤其在市场经济之下,国家不再大包大揽,市场主体自由突击,自谋生路,自力更生。在这种情况下,光口头喊喊鼓励生育的口号,个人认为效果不会太乐观。
我认为,既然生育政策是国策,那政府和国家机构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作为义务。比如对个人可以有现金补贴,对企业可以有税收减免,只要想做肯下成本做一定有方法。
钱不愿意掏,顶层政策不设计好,国家一道命令转给企业,企业再一道命令转给员工,压力层层下放那最后就是普通人用一个个不孕不育投票。
支持,怀孕自动离职,应由社保全部买单,中小企业根本承担不起。
还是别结婚了
怀孕免税啊,为国生娃
凭这张纸就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了。
小微企业用工成本高,解决类似问题只有提高生育妇女从怀孕到产假结束时间段的补贴。
把公司名爆出来!以后人口出生率下降知道找谁算账啊!
关键是钻空子的人太多了,里面单位没几天就怀孕请产假,一休就是一两年,休完假不干了。。一分钱价值没有创造,,就想着白拿工资
那个公司没有专职律师或备用律师,这些东西都是出自于律师手!
生不起
法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