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村民上访被判寻衅滋事出狱后申诉律师:违反刑法谦抑性原则

放牛的小二郎 2023-07-21 20:02:10

摘要

湖南永州祁阳市农民刘美志因反映村支书违纪违法问题进京上访,被劝返时收取镇干部五千多元路费,被判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出狱后,刘美志向祁阳市法院递交申诉材料,申请再审。他的律师认为,要求报销上访车旅费不能构成“强拿硬要”,且刘美志的行为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引发了对寻衅滋事罪的界定和适用的争议,也暴露了信访制度的缺陷和困境。

湖南永州祁阳市农民刘美志上访被劝返时收取镇干部五千多元路费,被判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出狱后,他于7月18日向祁阳市法院递交申诉材料,申请再审。他的律师认为,该案违反了刑法谦抑性原则,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访反映村支书问题

据澎湃新闻报道,刘美志和村民多次反映本村村干部违纪违规,纪检机关查实该村干部存在部分问题并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刘美志等人因对该处理结果不满而进京上访。

2022年7月24日,村民李长庆、李长祝等人商量到北京上访。刘美志介绍,他生于1977年,曾在北京打过工,李长庆、李长祝分别83岁和70岁,所以此次他就和两位老人一起去上访。

2022年7月26日,三人来到国家信访局信访,后又到中纪委反映问题,因中纪委已下班未果。

被劝返时收取路费

当晚,祁阳市梅溪镇政府工作人员邓振华、付建设来到北京对刘美志三人进行劝返。

“劝返过程中,被告人刘美志向邓振华、付建设索要其三人往返路费和开支,否则待在北京信访不回去。邓振华被迫答应刘美志的要求,用手机微信向刘美志转账5342元,刘美志收款后便与邓振华等人返回祁阳。”祁阳市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写道。

刘美志对澎湃新闻记者称,他当时没有威胁,也没有强行索要财物,“是镇政府人的纠缠要求我们不要再去中纪委,要跟他们回去,我们提出,一要处理好村支书的事,二要报销三人往返车旅费。他们打电话请示后,答应了,路费是他们主动给的。中间没有争吵,没有吼闹,更没有威胁。”

三人就此次上访花费写了个明细“证明”。“邓振华说不能写‘证明’,要写‘今领到’,后他拿笔添上‘今领到’三个大字。”李长祝说。

7月20日,澎湃新闻采访了梅溪镇政府工作人员邓振华,对于刘美志是如何强行索要财物一事,他回应称,“他要我们报销来回车费才肯回来。”

澎湃新闻从刘美志手机看到,转账一共分两笔,一笔是2022年7月27日14点28分转的4848元,转账说明为:“北京上访机票费、租车费、住宿费、伙食费、火车票费等费用”;另一笔是随后的16点44分转的,转账说明为:“北京上访费用,所有费用4848+494(补软卧差)共计5342元全部付清。”

随后,邓振华、付建设与刘美志等三人一起赶往火车站,搭上了回去的列车。

返回后被送公安局

7月28日回到祁阳后,三人没有回家,被一辆车送到了祁阳市公安局。

李长祝称,警察查询了他们的手机、拿走了举报材料,直到29日下午才允许他和李长庆回家,而45岁的刘美志被拘留了。

刘美志称,从北京回来后,他就一直没出来,直到今年2月25日他刑满释放。

从上访户到罪犯,刘美志的刑事执行通知书。

祁阳市法院判决书显示,2022年7月29日,祁阳市公安局对刘美志行政拘留十五日。2022年8月10日,刘美志被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祁阳市检察院8月24日批捕了刘美志,随后对其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刘美志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美志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2年10月21日,祁阳市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判如所请。

当事人被判刑后未上诉

一审判决后,刘美志没有上诉。他只有小学文化,上有两个老人,下有两个孩子,较小的孩子还在读小学。“这一耽误就是大半年,我要赶紧去赚钱养家。”刘美志说。出狱后,他就赶紧去广东制衣厂打工。

国家信访局12303信访投诉受理查询服务热线给刘美志手机发来的信息显示,2022年7月26日,国家信访局将其信访事项登记转交。查询链接内容显示,经过国家、省市县多级转交,2022年7月28日,祁阳市梅溪镇政府开始办理刘美志的举报,9月26日该镇办理完毕,并上传了《关于刘美志事项的处理意见书》的内容。

该内容显示,梅溪镇针对大伍村村支书李占刚贪污受贿、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查证刘美志反映的部分问题属实。梅溪镇上传的一份2021年1月4日镇纪委《关于给予李占刚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文件显示,“李占刚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将应直接发放给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分配给他人,在村里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时占用基本农田,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镇纪委给予李占刚党内警告处分。

2023年6月16日,大伍村村支书李占刚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称,他当村干部二十多年,任村支书15年,村子里有十多个人对他不满,一直在上访。

刘美志说,2022年9月26日,他在看守所签收了梅溪镇政府工作人员送来的“信访事项公文送达回证”。镇政府在国家信访办上传的答复和处理内容,和此前答复过他们的并无二致,他们正是对此不满才进京上访的。

出狱后提出申诉

刘美志被判刑后,仍有村民继续信访。2023年7月18日,刘美志和李长祝向祁阳市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

要求报销上访车旅费能否构成“强拿硬要”?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原副会长贺小电分析,寻衅滋事罪是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因流氓罪是“口袋罪”而拆分出来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2016年主编的《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下称《新释新解》)中指出,“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主观上,刘美志是上访反映村支书问题,并不具有这样的动机。客观上,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36条,刘美志等人不应进京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本村村支书的问题,其应该向永州市纪委请求复核。但其越级信访,并不会产生违法犯罪后果。事实上,国家信访局出于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还接待了他们。

澎湃新闻注意到,刘美志被定寻衅滋事的理由是“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贺小电认为,在劝返过程中,镇政府工作人员按刘美志等人要求支付5342元路费,如果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属于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的情形。

“何谓‘强拿硬要’,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但对此的理解应当从常情常理以及刑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出发。”贺小电认为,构成“强拿硬要”至少要符合五个条件:

一、强拿硬要者因为力量、地位等原因处于强势地位,可以迫使被索要者就范。“本案中刘美志显然不具有这种强势地位,而镇政府工作人员邓振华、付建设代表的镇政府,也不可能受两三个村民‘威胁’。”

二、强拿硬要者要采取流氓式的惹是生非、借小生大的手段。《新释新解》明确指出,此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刘美志等人只提出支付实际开支的要求,他并没有多要开支以外的钱。”

三、强拿硬要者要有明显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刘美志等人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他们只是想得到合理合法的信访权利保障。”

四、强拿硬要者要实际得到或者有可能得到他人财物。“刘美志等人收到的路费,并不是他们想得到或者有可能得到的财物,而是镇政府工作人员为了完成劝返任务而主动支付给他们的。”

五、强拿硬要者要造成社会危害。“刘美志等人收取路费,并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反而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

综上所述,贺小电认为,刘美志等人收取路费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且刘美志的行为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引发争议和反思

该案引发了对寻衅滋事罪的界定和适用的争议。一些网友认为,该罪是一个“口袋罪”,容易被滥用。一些律师认为,该罪应当遵循刑法谦抑性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不能将一般性纠纷或民事侵权行为定性为犯罪。

该案也暴露了信访制度的缺陷和困境。一些网友认为,信访制度应当保障群众合法诉求和权益,不能将信访当作麻烦和压力。一些专家认为,信访制度应当改革和完善,建立有效的信访渠道和信访监督机制,避免信访问题的反复和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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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阅读:1035
评论列表
  • 2023-07-22 07:50

    事实证明遇事走法律途径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遇到问题只能自己解决!

  • 2023-07-22 09:07

    有血性的,找谁判的找谁

  • 2023-07-22 08:21

    下套陷害,弄死他

  • 2023-07-22 14:23

    人民被警察工绑架拘禁,应该判处涉事警察工死刑。

  • 2023-07-22 08:47

    乱来

  • 2023-07-22 08:39

    不想评论什么,现在所谓的民意有用了就用一下没用了就无视[吃瓜]

  • 2023-07-22 17:33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放牛的小二郎

简介:很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