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就是一些人或者团队专门靠“打假”吃饭。他们去买假货或者有问题的商品,然后根据法律找商家赔钱。这些人有时候让人觉得很有正义感,能帮大家清理市场上的假货;但有时候也挺让人不知所措的。
这不,就有一群职业打假人将手伸向了农村小卖部,一老眼昏花的7旬老人卖过期方便面被索赔近千元吓的痛哭,令人揪心不已!

2025年1月初,有顾客来到农村一小卖部里买东西,在店里转了一圈后,买走了几包方便面,次日,她便接到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打来的电话,说她卖过期方便面被人给举报了,现在可能面临罚款和近千元的赔偿。

刘花听到后吓得不知所措痛哭了起来,说自己老眼昏花看不清楚字,也不知道方便面过期了,村里有人来买东西,有时买到过期的就会拿来换,而那些被退回来的过期的产品她们也不会再卖都是自己吃掉了。这是很多老年人的特性,东西坏了也舍不得扔,留着自己吃,不管对身体有没有坏处。

对此,市监所所长张军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作为执法者也很为难,不管的话,他们的行为确实违反了,要是过期产品被人吃了造成了危害,有人会说他们渎职,拿工资不干活,管的话,这些留守老人在村里做点小本买卖也不容易,对他们进行处罚,良心上也会过意不去,会被老百姓戳脊梁骨,真的是左右为难。

对于张所长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自古以来都是同情弱者。
此事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既然老眼昏花就不要开店了,食品安全大于天,出售危害健康的食品法理不容。

▶有些打假人就是欺软怕硬,不去打假规模庞大的商家,专门去农村打假,知道农村商家法律意识淡薄,一打一个准,然后大做文章,索要高额赔偿。这哪里是正常的打假,分明就是一种变相的敲诈勒索。

▶建议执法者定期去检查,发现有过期的就全部没收销毁,不做处罚就行了,久而久之,他们自己也会注意的,毕竟都是用钱买的,谁会跟钱过意不去。

对于网友的说法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总而言之,执法要有力度,处罚要有温度。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