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都说养孩子就是为了防老用的,可是当一个人真的老的时候,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老人可以无条件为子女付出,但是轮到需要子女的时候,却处处都是算计。不过也有一些老人的做法,让子女很无奈,也很无力。
近日,在北京就有这样一个老人,已经88岁高龄,有一天突发奇想,想着自己已入耄耋之年,没几年活头了,趁着还没死,想多享受几天。
她看上了一个高端的养老院,觉得里面各类服务,生活设施都很齐全,还有很多和他一样的老人在里面生活都很充实,很丰富多彩,所以就想住进去。
但是这个养老院的费用每个月需要12000元,凭她自己的力量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她就把自己的4个女儿叫来,让他们均摊费用,结果遭到了4个女儿的集体反对。
理由是母亲有房住,还有5000退休金,而且她们自己日子过的都紧吧,这种要求不能接受。
母亲一看这架势,绝对自己这不是养了一群白眼狼么,一气之下把她们告上了法庭。
其实这个老太太的想法也容易理解,她自己确实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每个月5000多退休金,而且还享受着医疗保险的待遇。按理说她的生活已经比很多老人好太多了。
但是,因为孩子们不在身边,她不想自己住在这冷冰冰的家里,而且他上了年纪,骨头都松了,4个女儿没有一个能来身边照顾的,所以才萌生了去养老院的念头,自己又不想对付,所以就想找个高级的住。
而且她觉得如果这费用均摊给4个女儿,加上自己的退休金,他们也均摊不了多少。
但是没想到4个女儿这么不理解她。
从她的几个女儿的生活现状看也有各自的难处。
大女儿,二女儿,生活还算过得去,但是也是基本上维持自己家的开销就不错了,但是日子过的也不是那么轻松。
三女儿就更不好,岁数也大了,而且还离婚了,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子,每个月租房就4000多,自己生活都很困难,更不可能支援她母亲,所以说话也是最冲的,果断告诫母亲不要添麻烦。
小女儿在国外居住,虽然退休了,但是每月退休金只有2000元,她和他老公的开销都得靠自己女儿呢,根本没有能力出钱。
她还建议母亲如果没人照顾就花钱请保姆也合算。
这是四个女儿一致的意见,如果还想去养老院,那么就把房子租出去,用于养老院的费用。
尽管四个女儿各有难处,各有说辞,但是老太太还是很伤心,很生气,绝对他们是不孝。于是一纸诉状就把几个孩子告上了法庭。
她的理由是,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他有权索要养老费。但是子女的说法是,虽然没法到身边照顾她,但是可以请保姆,这也算履行了赡养义务。
最后罚院,经过详细的调查,发现老人有养老金,有房,有医疗保险,不属于严格意义的有困难的父母。所以对于他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数额,不与支持。
但是这老太太背后已经和高端养老院签订了一年的合同,费用还没缴纳。
最后法院调解,让几个女儿把这部分费用均摊担负。几个女儿同意调解。
所以,家和万事兴,老人应该体谅儿女的难处,儿女也应该尽量照顾老人,彼此双向而行,家庭才能和睦,生活才能幸福,而不是对薄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