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0日)是北京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社保费扣款日,不是扣款1882.02元,就是扣款627.34元。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都要拿出越来越贵的“职工社保份子钱”,只有这样,每月才能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每月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灵活就业人员既可以单独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也可以单独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但是,本人一直不建议单独缴费,还是同时缴费为最佳,就是再省,也不要省“职工社保份子钱”。
一分钱一分货,权利与义务在任何时候都是对等的,不可能出现一分钱五分货的事情。
不享受职工社保费补贴扣款:职工养老保险1265.2元,职工医疗保险553.56元,失业保险63.26元。
享受职工社保费补贴扣款:职工养老保险421.73元,职工医疗保险184.52元,失业保险21.09元。
截至目前,2023年北京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未公布,这已创出公布养老金计发基数时间的最晚记录,202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在2021年11月19日公布的,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在2022年9月8日公布的。
这样一来,2023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也就只能继续等待了,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应该能在本周末前公布。
但,人家就是不公布,我们也是一点辙没有,因为我们对人家没有任何约束力,最多也就是个提建议而已,人家会听嘛,理都不理。
申请社保补贴的京籍人员,在医保关系中断3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且被批准的,自医保关系中断之月起的医疗保险费可以补缴补支,补缴后视为连续参保;医保关系中断超过3个月提出补贴申请且被批准的,自提出补贴申请之月起的医保费可以补缴补支。
参加北京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其2005年3月31日前北京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在劳动年龄内取得北京城镇户籍的原外埠户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在北京接续后,应参加北京医保并按规定缴纳医保费。在北京实际缴纳或补缴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北京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到底是一次性补缴好几万元的职工医保费,还是在退休之后继续每月缴费好几百元,乃至放弃职工医保待遇,成为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还是自己看着办吧。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要是在办理退休手的时候,达不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只能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为退休之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扫清障碍,不能通过继续缴费的方式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何去何从,自己选择。(原创:周凤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