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误买不合格老年代步车常德交警为其解难挽损万余元

尚一网 2025-02-21 17:10:54

常德日报记者 王敏 通讯员 牟建平 文/图 “交警同志,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今天要不是你们给我撑腰,我这一万多块钱就打水漂哒……”2月20日,家住武陵区的市民李师傅紧紧握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当事人写信表谢意

年过六旬的李师傅家境困难、腿脚不便,为了出行方便,今年1月22日,他东拼西凑了14800元,在常德火车站附近一家三轮摩托车专卖店买了一辆老年代步车,却在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上牌业务时碰了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购买的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上牌业务时,必须提供车辆的产品合格证(纳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和购买发票,而李师傅却只有卖家提供的收款收据和使用说明书,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购买发票。交警还告知李师傅,无牌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李师傅又气又急,多次上门要求商家退车。但商家以种种借口哄骗、拖延,迟迟不肯退车。万般无奈下,李师傅于2月15日来到了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访接待室反映情况,负责接待的民警立即联系市车管所详细了解情况,初步判断李师傅可能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

为了帮李师傅讨回公道、挽回经济损失,交警部门主动作为,联系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探讨解决方案。在核实情况并形成一致意见后,两家单位于2月20日联合开展现场执法,责令涉事专卖店现场退回了李师傅的购车款。

联合执法现场

交警温馨提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到交警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上牌)。上牌应准备以下资料: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车辆整车出厂产品合格证明(纳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缴纳车辆购置税;购买交强险。同时,驾驶机动车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执照。

另外,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号牌以及防盗备案号牌均已停止发放,不能作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合法许可,请广大群众购车时务必明辨真伪,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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