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9201272号“大京电气”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经查询,现本案第31703669号引证商标1“大京BECATEL”正处于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阶段,第68739395号引证商标2“大京BECATEL”正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两商标的权利状态明显不稳定,作为引证商标的效力有待商榷。
二、申请商标取自申请人企业字号,“电气”二字为申请人的主营业务,与引证商标1-2在商标设计含义、外观及呼叫上存在巨大差异,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9201272号“大京电气”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大京电气”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双方状态入手,紧接着从含义、外观等处分析判断,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最终使得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