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达达木图煤矿涉嫌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案
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未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2.2023年12月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无领用发放记录和专人负责管理、
3.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主斜井中未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及敷设消防管路、
4.矿井10kV高压电网接地电容电流和矿井供电电能质量未进行检测。
分别依据:
1.《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2.《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3.《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合并罚款人民币(¥110,000.00)壹拾壹万元整
新疆伊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达达木图煤矿成立于2015年05月27日,注册地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县,负责人为吕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