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0年,新冠病毒肆虐中华大地,所引发的灾难犹如一面照妖镜,照出了谁是妖魔鬼怪,谁是麟凤龟龙。为了忘却的纪念,我会抽暇整理一系列真实案例,向大家展示人间百态和世间万象。希望我们及后代能以史为鉴,无论是在国运昌盛还是在国难当头的时候,都能始终践行“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善念。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救命口罩可谓一罩难求。个体户方某是个聪明人,此时发现商机无限,于是大量采购、销售明知是三无劣质的口罩25万余只,短短数日非法获利7万余元。正当其洋洋得意地数着钞票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被绳之以法。被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吴刚律师点评:
方某涉嫌的销售伪劣产品罪究竟是何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就构成本罪。轻则被法院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重则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知方某卖出去的口罩制造了多少个无辜的家破人亡?国难期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你发黑心财还害无辜命,在人间有法律治你,在阴间有阎王虐你。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的周边可能也有这样的人,何不用你的善心转发此文,提醒他们迷途知返,不要害人害己。这样,你也在为抗“疫”做贡献,功德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