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大防了,家人们!
年中的时候大家兴高采烈的庆祝各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基数,没想到留下了后遗症——个人社保补缴。
年终奖没个影子就算了,还得添笔钱上去,这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临近月末和年末,一部分人在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可能要补缴一部分钱,具体的金额根据地区不同有所不同。针对不同人群,补缴的数额不一,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01
缴费基数调整: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来说,大家缴费的数额是有一个参考的基数的,这个基数多为下半年公布,具体的月份也会因地区不同而不一样,但大多数地区是在7月份-9月份之间公布。
一旦新的缴费基数公布后,当年城镇职工就必须按照新公布的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会保险,而且在缴费基数公布之前的几个月内的差额也要补缴到位。
我们以安徽合肥为例,十一月份合肥市公布了2021年新的社保缴纳基数,最低基数由原来的3017.01元调整为3429.11元。
在公布此通知之前的2021年1月-11月城镇职工都是按3017.01元最低基数来缴纳社会保险的,也就是说12月份大家要补齐这是一个月的社保费用。
以新的最低基数标准购买社保,相当于单位缴纳805.76元,个人缴纳360.06元,而原来的个人社保承担部分为316.79元,两个基数每月的差额为43.28元,那么个人补缴部分应该为(360.06-316.79)乘以前11个月。
当然,每个地区公布基数的时间不一致,有的地区可能早就公布了,所以一部分人也就早早补缴过了。
如果大家缴费的指数较高,在新的缴费基数公布之后,大家每个月要补交的金额就有可能达到100块钱以上,如此一来11个月累计补缴就会达到1200块钱以上。
02
受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人员补交2020年保险:目前我国有很大一批灵活就业人员,这些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都需要自己缴纳。
但是2020年因为受到疫情影响,一些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并不太乐观,因为收入减少,所以很多人就暂停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
按照正常的规定,跨年之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和医保是不能补交的,但因为2020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年份,所以很多地方也是特殊问题特殊对待。
目前有很多地方都出台了政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交2020年的社保,大多数地方都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补交时间是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有些地方补交截止日期是12月25日。
至于需要补交多少,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不一样,如果大家2020年全年都没有缴费,那就需要补交全年的费用。
如果一个地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6000元每月,其中一个人按照60%的档位进行缴费,那每个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就达到720元,一年要缴纳的费用是8640元。
如果这个人在2020年全年都没有缴纳养老保险,2021年要把2020年整年补缴完,一下要交8640元。
但如果2020年大家只是因为两个月没有缴纳,也可以把这部分缺口一次性补上,两个月要交1440元。
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12月份突然要补交一笔社保费用,基本上主要是上面这两个原因,具体是哪个原因,大家要以个人实际情况为主为准。
这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