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水果竟成贼?北京酒店保洁遭开除,怒告酒店索赔5.6万!

分享小案件 2025-01-13 16:44:28

在北京的一个酒店里,有个保洁员在打扫房间时,发现客人不要的水果和巧克力。她觉得这些东西挺好的,丢了太可惜,就想着带回家给孩子尝尝。可是,没想到下班的时候,被酒店的保安给抓住了,保安说她偷东西,然后就把这事给举报了。结果第二天,保洁员就被酒店给开除了。她觉得特别委屈,就决定上法院告酒店。法院会怎么判呢?

【案件回顾】

张大姐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妇女,为了生活在北京打拼,选择了在酒店从事保洁工作。

那天,张大姐像往常一样接到前台的通知,前往房间打扫卫生。

在打扫过程中,她发现桌上放着五颗荔枝,地上和垃圾桶里还有被客人丢弃的其他水果和巧克力。

看着这些好端端的食物被浪费,张大姐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想,这些水果和巧克力如果不吃掉,实在是太可惜了。于是,她决定将这些食物捡起来,带回家给孩子们吃。

就在张大姐下班经过员工通道时,她遇到了保安王某。王某在例行检查时,从张大姐的包里翻出了她捡来的水果和巧克力。

王某认为这些东西都是酒店财产,张大姐私自带走属于盗窃行为。

他立即上报给酒店经理,导致张大姐第二天上班时就被开除了。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张大姐感到非常冤枉。

她认为自己只是捡了客人丢弃的东西,并没有偷盗酒店的财物。

她多次向酒店解释自己的行为,但酒店方面却坚持认为她是偷盗行为,并拒绝恢复她的工作。

无奈之下,张大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她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并未得到支持。

于是,她决定找律师为自己打官司,希望通过法院的判决来为自己正名。

【以案释法】

在法庭上,张大姐为自己进行了辩护。她强调客人已经退房了,她才开始打扫卫生。

那些水果和巧克力是客人丢弃不要的,也就是说这些东西已经没有了主人。

她看到这些东西觉得可惜,才想带回家给孩子吃,这并不是偷盗行为。她认为酒店以这个理由开除她是不合理的。

而酒店方面则坚持认为,无论客人是否丢弃,那些水果和巧克力都是酒店的财产。

张大姐私自将这些东西带走,就是盗窃酒店财物的行为。他们拿出了酒店的《员工手册》,指出其中有明确规定:员工不得偷盗酒店的财物,否则酒店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酒店无法证明《员工手册》的合法有效性。

因此,它不能作为判断张大姐是否构成偷盗行为的依据。

此外,法院还指出,水果和巧克力是酒店免费赠送给客人的,因此它们的所有权属于客人。

客人既然已经丢弃了这些物品,那么它们就成了无主之物。

张大姐捡起这些无主之物带回家给孩子吃,并不构成偷盗行为。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酒店应当赔偿张大姐双倍工资共计35000元。

对于张大姐要求赔偿离职证明损失的请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而予以驳回。

【结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财产权。

同时,作为用人单位,酒店在处理类似事件时也应该调查清楚,不能仅凭保安的片面之词就做出决定。

否则,不仅可能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对于张大姐来说,她虽然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但她的工作已经失去了,这给她和她的家庭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这也提醒我们,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我们应该采取合适的方式和途径,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一起分享你的观点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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