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幸福的活着就离不开心灵上的满足,满足意味着有需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理需求。那么我们为什么会有心理需求的产生呢?
我们都知道心灵是与生俱来的,有了心灵的存在,我们就在不停地感知着身边的所有事物,如果只是纯然的感知,心灵也就不会有任何的冲突,我们也就是宁静的。
但是我们与生俱来的除了心灵的感知外,还有大脑的存在,大脑又会对我们所感知到的一切事物进行储存。尤其是对那些令我们愉悦、亦或是令我们痛苦的感知更会记忆犹新,当感知被储存后也就成为了我们所谓的思想、也可称为知识。
当我们有了对过去感知的记忆时,各种记忆中的感知就会形成对比,有了对比自然就会产生冲突。正如诗歌所说: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光明。光明和黑暗都是我们所感知到的事物,但是当我们感知到了光明,感受到了光明带来的温暖后,却又还是不得不身处黑暗,那么我们的心灵自然就会生出对光明的渴望,也就有了对光明的需求。如果需求得不到满足,我们的心灵就会是冲突不断的,存在想得到与得不到之间的冲突,心中也就不会有安宁。但问题在于为什么当有了黑暗和光明同时存在时,我们就会向往光明呢?
这似乎是一种本能的选择,好像我们天生就喜欢甜蜜、讨厌苦楚。喜欢真善美、讨厌假丑恶等,那么这究竟是本能的驱使,还是我们后天理性的选择呢?
如果对美的选择是与生俱来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无论身处何地,就都会有对美的向往,也就是就算我们没有见过光明,我们也会向往光明。但是我们对美的向往显然是要我们亲自感知到美的事物后,才会有对美好事物的向往。
但是为什么会有美之为美,丑之为丑的分别呢?首先美丑显然是来自于我们人为的分类,光明本身不会认为自己是美的,黑暗也不会认为自己是丑的。是我们自己给事物赋予了美丑这个概念。但是一个物品我们为什么会定义为美呢?显然是该物能给自己带来愉悦的反应,前面已有讲过,我们产生愉悦的根源在于该物能完全的吸引我们的感知力,让我们能彻底的专注沉浸其中,我们也就有了愉悦的体验。
所以一个事物本身是美是丑,并不取决于事物本身的特性,而是取决于在面对该事物时,我们心灵感知后的反应,能吸引我们全然感知的就会是美的、好的,相反不能吸引我们感知力的就是平庸的、丑的。
因为能吸引我们的感知力,我们也就能专注沉浸其中,心灵也就是安宁的,在宁静中的我们也就会是满足的,我们自然就会向往和选择那些能让我们静下心来的事物。这种对宁静的向往也就成为了我们的心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