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莫文骅会跑去找县长,想借把枪来使使呢?
他是在帮忙解救两名八路军的重要人员。
粮食咱们都瞧过了,价钱也商量好了。可就在这时,县长突然插话,说八路军给的价格有点儿低,得在原基础上再涨1分钱。
这不就是临时加价嘛?俩八路军干部不乐意了,直接跟县长吵了起来,后来还动手推搡了几下。县长哪打得过这俩八路军干部啊,一看要吃亏,他手下人急眼了,掏出枪就放了一响。
那时候场面挺混乱的,搞不清是谁开的枪,幸好子弹只是打在了墙上,没出啥大事。但县长却一口咬定是八路军战士干的,还直接把这事儿告到了王震那儿。
王震一听火了,立马说道:“我叫你们去筹集粮食,不是叫你们去闹事,更别提开枪了,胆子不小啊!”
莫文骅一听这事儿,心里猛地一紧。他赶紧跑去找王震,想弄个清楚。
“现在人手正紧,没铁定的证据,你咋就轻易决定要枪毙人呢?”莫文骅瞧着王震,不解地问道。
“事实摆在眼前,这哪儿能算是胡乱开枪呢。”
“你凭啥说有这证据呢?”
“这是县长拿出来的证明材料。”
这话只是单方面的说法,难以让大家信服。
“别说了,谁说好话都不顶用。”
“你怎么这么固执,啥话都听不进去。”莫文骅气呼呼地讲道。
大家心里头可能犯嘀咕了,莫文骅去借枪,这不是要干点什么大动作,比如去救人之类的吧?
那当然不对啦!
要说去救法场上的人,莫文骅哪用得着大老远跑到县去借把枪呢?再说了,莫文骅也不会傻到去违反军纪,干出劫法场这种事儿来。
莫文骅弄那把枪到底是干啥的?跟救那两位红军干部有啥联系呢?
这事儿关系可紧密着呢!
之前咱们提到过,莫文骅那时候是西北局军法处的头儿,军法处是干啥的呢?就是处理案子的!莫文骅办案,讲究的是拿出真凭实据。不是说县长一直嚷嚷着,是八路军开的枪嘛?那咱得找证据啊!证据一出,啥事儿不都水落石出了嘛!
莫文骅急匆匆跑到县府,说要借枪,县长也没敢多问,立马让人找了把枪给他。莫文骅接过枪,顺手指了指墙上一个坑说:“这就是你们两边吵架时,子弹打出来的洞吧?”
县长直接回道:“对,没错。”
这时候,莫文骅端起枪,摆了个瞄准的姿势,接着“啪”的一声枪响,墙上又多了一个子弹打的小洞。
莫文骅把枪一放,迈步上前,伸手指了指那俩弹洞,对县长说:“瞅瞅这俩洞,简直一模一样嘛,这不就明摆着,那天开枪的是你们的人嘛。”
县长沉默不语,低下了头。这样一来,他之前说的谎话也就不攻自破了。
莫文骅立刻转身去找王震,跟他详细讲了讲自己调查的全过程。
王震在看到确凿证据后,证明了两名干部的清白,随后就下令把他们给放了。
之后,莫文骅老提起毛主席的那句“不调查就没资格说话”。他常说:“我做啥都得看证据,没证据的话,我可得跟人家较个真。”
莫文骅凭借着那股子认真的劲儿和较真的习惯,后来在他的政工工作上闯出了一片天,能够自己独挑大梁。
1955年的时候,莫文骅被评为了中将。到了2000年,他在北京去世,那时候他已经90岁高龄了。